馬孟禎
| 馬孟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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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明太僕寺少卿 | |
| 籍貫 | 直隸安慶府桐城縣 |
| 字號 | 字泰符,一作六符,號皖宏 |
| 逝世 | 崇禎六年(1633年) |
| 配偶 | 娶包氏 |
| 親屬 | (孫)馬之瑛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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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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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孟禎(?年—1633年),字泰符,又字六符[1],號皖宏[2],直隸安慶府桐城縣人,明朝政治人物[3]。
生平
[编辑]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應天鄉試第一百十五名舉人,二十六年(1598年)中式戊戌科會試第一百九十九名,三甲第一百三十三名進士[4]。都察院觀政,授分宜縣知縣,將受召入朝廷時,以上繳徵賦不足,遭戶部尚書趙世卿論劾,被削職,僅三天後,百姓的稅全繳清,獲鄒元標與萬國欽等大力誇讚。三十六年(1608年)升廣西道監察御史,奏疏論劾吏部文選司郎中王永光、禮部儀制司郎中張嗣誠、戶科都給事中姚文蔚、吏科都給事中陳治則等攀附權貴而被提拔、南京右都御史沈子木年近八十仍未致仕[5]。三十八年(1610年)巡鹽河東[6]。
萬曆三十九年(1611年)四月,怡神殿發生火災[7],馬孟禎提出建言與警語,但未能受到重視。
萬曆四十年(1612年)二月,吏部左侍郎蕭雲舉協同京察時有包庇的行為,馬孟禎率先上疏論劾,後來談論的人越來越多,蕭雲舉去職[8]。同年巡按山東。
萬曆四十二年(1614年)冬季,考核選拔科道官,中書舍人張光房、知縣趙昌運、張廷拱、曠鳴鸞、濮中玉等被以言論不合時宜,未能受到認同。馬孟禎為此打抱不平,上疏評論,當時三黨的勢力龐大[9][10],馬孟禎遭到忌憚,出為廣東按察司副使,稱病未能赴任[11]。
天啓二年(1622年)起為南京光祿寺少卿,三年(1623年)改太僕寺少卿,同年丁憂。魏忠賢得勢後,監察御史王業浩趁機論劾馬孟禎,五年(1625年)削籍為民,崇禎元年(1628年)起復原職[12],六年(1633年)卒於官。
相關考證
[编辑]性格
[编辑]馬孟禎與同鄉左光斗友好,撰有《過馬皖公侍御古唐山莊》詩[14]。他少時貧窮,後來有所成就,仍然家無餘財。馬孟禎因曾被戶部尚書趙世卿壓制之事,懷恨在心,成為御史後便立即上疏論劾趙世卿,時人以為其狹隘[15]。
著作
[编辑]著有《桐城馬太僕奏略》。
家族
[编辑]曾祖馬憲;祖父馬騑;父馬信延。母李氏。慈侍下。兄孟驊。弟孟重、孟傑、孟祥。
孫馬之瑛,崇禎庚辰進士,官兵部主事;曾孫馬教思,康熙己未進士,官翰林院编修。
延伸阅读
[编辑][在维基数据编辑]
參考資料
[编辑]- ^ 《東林列傳》
- ^ 鄒元標《分宜皖宏馬侯奏績序》
- ^ 《明史·馬孟禎傳》:馬孟禎,字泰符,桐城人。萬曆二十六年進士。授分宜知縣。
- ^ 《萬曆二十六年戊戌科進士履歷》:馬孟禎,皖宏,書四房,壬申正月二十四生。桐城人,丁酉一百十五,会一百九十九,三甲一百三十三。都察院政,授分宜知县,乙巳行取,戊申八月授广西道御史,己酉巡视北城,庚戌差长芦巡盐,庚戌巡南城,巡光禄,辛亥巡视南城,本年巡视太仓银库,巡视北城,癸丑山东巡按,乙卯广东副使,丙辰致仕。壬戌起南光禄寺少卿,癸亥北太仆寺少卿,本年丁忧,乙丑为民。曾祖憲。祖騑。父信延。
- ^ 《明史·馬孟禎傳》:將內召,以徵賦不及四分,為戶部尚書趙世卿所劾,詔鐫二秩。甫三日,而民逋悉完。鄒元標、萬國欽輩亟稱之。續授御史。文選郎王永光、儀制郎張嗣誠、都給事中姚文蔚、陳治則,以附政府擢京卿,南京右都御史沈子木年幾八十未謝政,孟禎並疏論之。
-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一》:命御史馬孟禎河東巡鹽。
- ^ 《明史·卷二十九》:三十九年四月戊子,怡神殿災。
- ^ 《明史·馬孟禎傳》:吏部侍郎蕭雲舉佐京察,有所庇,孟禎首疏攻之。論者日眾,雲舉引去。
- ^ 齊(亓詩教、周永春)、楚(官應震、吳亮嗣)、浙(姚允文、劉廷元)三黨
-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五百二》
- ^ 《明史·馬孟禎傳》:四十二年冬,考選科道,中書舍人張光房、知縣趙運昌、張廷拱、曠鳴鸞、濮中玉,以言論忤時,抑不得與。孟禎不平,具疏論之。是時三黨勢張,忌孟禎讜直,出為廣東副使。移疾不赴。
- ^ 《明史·馬孟禎傳》:天啟初,起南京光祿少卿,召改太僕。以憂歸。魏忠賢得志,為御史王業浩所論,遂削籍。崇禎初,復官。
- ^ 黃彰健. 明實錄:附校勘記. 中華書局. 1989. ISBN 9787101110906.
- ^ 《東林列傳》:同里左光斗相友善
- ^ 《明史·馬孟禎傳》:孟禎少貧。既通顯,家無贏資。惟銜趙世卿抑己,既入臺即疏劾世卿,人以為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