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商品和服务税法令
外观
2014年商品和服务税法令 Goods and Services Tax Act 20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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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国会 | |
一项针对规定征收商品和服务税以及与其之相关事项的法案 (An Act to provide for the imposition and collection of goods and services tax and for matters connected therewith) | |
引稱 | Act 762 |
地域範圍 | 马来西亚 |
制定機關 | 下议院 |
通過日期 | 2014年4月7日 |
制定日期 | 上议院 |
通過日期 | 2014年5月5日 |
御准日期 | 2014年6月9日 |
簽署人 | 端姑阿都哈林陛下 (第14任最高元首) |
施行日期 | 2014年6月19日 |
生效日期 | 2014年7月1日[1] |
立法歷史 | |
法案名稱 | Goods and Services Bill 2014 |
法案引用 | D.R. 2/2014 |
呈交者 | 阿末胡斯尼 (财政部第二部长) |
首讀 | 2014年3月31日 |
二讀 | 2014年4月3日 |
三讀 | 2014年4月7日 |
法案呈交至時的名稱 | Goods and Services Bill 2014 |
法案引稱 | D.R. 2/2014 |
呈交者 | 阿末马斯兰 (财政部副部长) |
首讀 | 2014年4月21日 |
二讀 | 2014年5月5日 |
三讀 | 2014年5月5日 |
相關法例 | |
Sales Tax Act 1972 [Act 64] Service Tax Act 1975 [Act 151] | |
關鍵字 | |
消费税 | |
現狀:已廢除 |
2014年商品和服务税法令(英語:Goods and Services Tax Act 2014,中文简称:「消费税法令」)是一套由马来西亚国会于2014年5月5日以简单多数通过,并于同年6月9日获得最高元首端姑阿都哈林御准的联邦法令。该法令于2014年6月19日施行,于2014年7月1日正式在全马来西亚生效。
2018年9月1日,销售和服务税(SST)正式取代商品和服务税(GST)。[2]
法案内容
[编辑]2014年商品和服务税法令以英文和马来文编写(若2个版本有出入则以英文为准),由19个章节组成,其中包括197节。
- 第1章:初步
- 第2章:管理
- 第3章:征收和税收范围
- 第4章:注册
- 第5章:会计,评估,恢复等
- 第6章:商品和服务退税基金
- 第7章:救济,退款和减免
- 第8章:特殊情况
- 第9章:货物和服务税的裁定
- 第10章:执法
- 第11章:犯罪和处罚
- 第12章:试验和程序
- 第13章:审查和上诉
- 第14章:指定区域
- 第15章:免费商业区
- 第16章:杂项
- 第17章:1972年销售税法的废除和节约
- 第18章:1975年服务税法的废除和节约
- 第19章:过渡性条款
- 附件1:时间表
参考文献
[编辑]- ^ "Goods and Services Tax Act 2014: Appointment of Date Coming into Operation" (PDF)[失效連結]. Attorney General's Chamber of Malaysia. Retrieved 26 July 2016.
- ^ 马来西亚的销售和服务税与商品和服务税. IBFD. [2022-04-22].[失效連結]
外部链接
[编辑]- Goods and Services Tax Act 2014(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本文含有此來源中屬於公有领域的内容。
- Goods and Services Tax Regulations 2014(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