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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商品和服务税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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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商品和服务税法令
Goods and Services Tax Act 2014
马来西亚 马来西亚国会
一项针对规定征收商品和服务税以及与其之相关事项的法案
(An Act to provide for the imposition and collection of goods and services tax and for matters connected therewith)
引称Act 762
地域范围马来西亚
制定机关下议院
通过日期2014年4月7日
制定日期上议院
通过日期2014年5月5日
御准日期2014年6月9日
签署人端姑阿都哈林陛下
第14任最高元首
施行日期2014年6月19日
生效日期2014年7月1日[1]
立法历史
法案名称Goods and Services Bill 2014
法案引用D.R. 2/2014
呈交者阿末胡斯尼
(财政部第二部长)
首读2014年3月31日
二读2014年4月3日
三读2014年4月7日
法案呈交至时的名称Goods and Services Bill 2014
法案引称D.R. 2/2014
呈交者阿末马斯兰
(财政部副部长)
首读2014年4月21日
二读2014年5月5日
三读2014年5月5日
相关法例
Sales Tax Act 1972 [Act 64]
Service Tax Act 1975 [Act 151]
关键字
消费税
现状:已废除

2014年商品和服务税法令(英语:Goods and Services Tax Act 2014,中文简称:“消费税法令”)是一套由马来西亚国会于2014年5月5日以简单多数通过,并于同年6月9日获得最高元首端姑阿都哈林御准的联邦法令。该法令于2014年6月19日施行,于2014年7月1日正式在全马来西亚生效。

2018年9月1日,销售和服务税(SST)正式取代商品和服务税(GST)。[2]

法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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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商品和服务税法令以英文马来文编写(若2个版本有出入则以英文为准),由19个章节组成,其中包括197节。

  • 第1章:初步
  • 第2章:管理
  • 第3章:征收和税收范围
  • 第4章:注册
  • 第5章:会计,评估,恢复等
  • 第6章:商品和服务退税基金
  • 第7章:救济,退款和减免
  • 第8章:特殊情况
  • 第9章:货物和服务税的裁定
  • 第10章:执法
  • 第11章:犯罪和处罚
  • 第12章:试验和程序
  • 第13章:审查和上诉
  • 第14章:指定区域
  • 第15章:免费商业区
  • 第16章:杂项
  • 第17章:1972年销售税法的废除和节约
  • 第18章:1975年服务税法的废除和节约
  • 第19章:过渡性条款
  • 附件1:时间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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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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