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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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亭(1936年),山东栖霞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1971年,担任中共山东省栖霞县委常委。1974年,升任中共山东省烟台地委书记。1976年,任山东省冶金局局长。1983年,任山东省冶金工业总公司经理[1]。1988年,升任山东省副省长。1992年,任中共山东省委副书记,山东省副省长。1995年,升任山东省省长[2],后因烟台11·24特大海难给予行政警告处分。2001年,任全国人大农村与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参考文献

  1. ^ 李春亭. 新华网. [2012-03-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5-09). 
  2. ^ 张高丽被提名山东省长候选人 李春亭另有任用. 新浪网. [2012-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