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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蘭府,清朝末期设置的府,属于黑龙江省。
同治元年(1875年),设呼蘭廳,驻呼蘭城(今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同治三年(1877年),驻巴彦苏苏(今黑龙江省巴彦县巴彦镇)。光绪三十年(1904年)回驻呼兰城,改置呼兰府,下辖巴彦州(今巴彦县)、兰西县、木兰县。中华民国二年(1913年)废訥河直隸廳,改置呼兰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