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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身距離作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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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軍第25憲兵連陸軍中士與其搭擋軍犬正在清除門口障礙,兩者皆有穿著防彈衣,攝於2005年2月25日的阿富汗迦畢試市區。
全景夜視鏡的測試。

近身距離作戰或稱室內近身作戰英文Close Quarters Battle,縮寫CQB英文或稱:Close Quarters Combat,縮寫CQC;兩種意思稍有差別,前者是指室內近距離戰鬥,這指的是一種遭遇戰的形式,包含攻堅、爆破、狙擊、偵查、偽裝以及近距離格鬥,後者則是室內近距離格鬥術,包含運用槍械、短刀與棍棒的技術,奪鎗奪刀、以及各種空手格鬥、擒拿的技巧)是指於建築物內、街道或者是其他能見度低的地方,使到槍械效用大幅降低時,所設計予戰鬥人員(包括軍人警察等)近身距離作戰的技術準則及方法。至於標準,各國家或者地區的設計都會有所差異。

近身距離作戰為特種警察部隊特種部隊的必須學習的內容之一,在城鎮戰中是最重要的技能之一,特別是在當小部隊的士兵於城鎮環境或者是建築物內時,這種技巧往往能夠達到其原先預設的目標──即是減至最低傷亡數目。

原則

作為一種戰鬥準則及軍事學說,近身距離作戰所包含的內容通常包括:

近身距離作戰

近身距離作戰(Close Quarters Battle)為遭遇戰形式,包含攻堅、爆破、狙擊、偵查、偽裝以及近距離格鬥等。

室內近身作戰

室內近身作戰(Close Quarters Combat)包含運用槍械、短刀與棍棒的技術、奪鎗奪刀、徒手格鬥、防身術擒拿術等技巧。

警用方式

警察擁有獨立於軍隊的室內近身作戰技巧,原因在於軍人使用此原則時,多是處於危機四伏的敵方軍事占領處;警察使用近身距離作戰時,多數面對單一的危險人物或者賊黨,而且其所在的環境內多數有無辜民眾需要顧及。[1]

相關參見

參考資料

  1. ^ 7-904 ACTIVE SHOOTER POLICY - ERU PERSONNEL. 明尼亞波利斯警方. 2009年7月1日 [2011年1月20日] (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