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县 (唐朝)
外观
王莽时曾在五河县置虹县,后有废置。唐朝武德四年(621年),以夏丘县、谷阳县置仁州,又以夏丘县置虹县和龙亢县[參 1]。时,虹县县治在今安徽省固镇县仁和集[2]。贞观八年(634年),仁州废,虹县改属泗州[參 1],县治迁至今安徽省泗县[2]。元和四年(809年),新置宿州,虹县初为州治[參 1]。
金朝时,虹县属泗州。元朝及明朝洪武初年,仍属泗州。洪武六年(1373年)七月,虹县改属中立府。次年,中立府改称凤阳府。洪武十一年(1378年),割虹县地予府治凤阳县[參 2]。清朝初年,仍属凤阳府。雍正年间,凤阳府泗州升为泗州直隶州。此前,州治泗州城已没入洪泽湖中,寄治于盱眙县县城。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泗州直隶州徙治旧虹县县城,虹县由此裁撤[參 3]。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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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 ^ 2.0 2.1 赵彦志、潘甦. 《米芾、蔡襄书帖与运河名城虹县考》. 宿州教育学院学报 (安徽省宿州市: 宿州教育学院). 2011, (2011年第6期): 3–4. ISSN 1009-8534 (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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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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