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一伦(1912年—1988年),原名彝伦,曾用名黄华、胡笳,辽宁省沈阳市柳江屯区蒲草洼村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早年毕业于北平东北大学,参加一二·九运动。1937年,担任太行区磁县、黎城、赞皇县中共县委书记。决死队三纵队政委、第三军分区政委。第二次国共内战期间,担任中共沈阳市委副书记、中共辽宁第三地委书记。1946年,组织该部参加本溪战役。1949年,担任中共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市长[1]。1953年,升任中共松江省委副书记兼统战部长;次年改任中共黑龙江省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长,后兼任黑龙江省副省长。文化大革命期间,被诬为走资派,受到迫害[2]。1972年11月,平反恢复工作后,担任黑龙江省革委会副主任。1979年,任黑龙江省政协主席[3]。1988年8月,王一伦在哈尔滨去世。[2]
参考文献
- ^ 沈阳市志, 沈阳市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纂办公室. 《沈阳市志》. 沈阳出版社. 1989年: 25页.
- ^ 2.0 2.1 《哈尔滨市志 人物 王一伦》.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2017-08-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08).
-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调研室. 《黑龙江省情》. 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1986年: 10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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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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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政府省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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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政协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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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监委主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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