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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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诚之宋朝福建闽县人(也有说是长乐县人),字自明,一说景明,宋高宗绍兴十二年(1142年)壬戌科状元。传说壬戌科第一本为秦桧秦熺,秦桧为避嫌,遂置陈诚之为首。在策对考试中,陈诚之主张议和,因而也中秦桧之意。后授左承郎,签书镇东军节度判官,历官秘书省正字、校书郎、秘书郎。绍兴十五年(1145年),为祠部员外郎后,以礼部侍郎出知泉州。不久,召为翰林学士,累官至同知枢密院事,端明殿学士。卒后谥文恭。[1][2]

参考文献

  1. ^ 宋代状元. [2009-09-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8-08). 
  2. ^ 福建陈氏家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