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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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心一(1572年—1645年),明朝末年政治人物,官至刑部侍郎。崇禎四年(1631年)購入一座園林,並名其為「歸田園居」,此園林即是日後的拙政園

生平

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进士。任御史。天啟初年,與侯震暘倪思輝朱欽客氏,言辭激烈,奪俸一年。累官刑部侍郎[1]

著作

王心一著有「歸田園居記」,全本描寫拙政園中取名,定景之故。例如書中有一段話描述拙政園裡的奇石。「池南有峰特起,雲綴樹杪,名之曰綴雲峰。池左兩峰並峙,如掌如帆,謂之聯壁峰。」;此外也有一段話描述拙政園中的蘭雪堂:「東西桂樹爲屏,其後則有山如幅,縱橫皆種梅花。梅之外有竹,竹臨僧舍,旦暮梵聲,時從竹中來」。

參考資料

  1. ^ 明史·卷246》:方震暘之論客氏也,給事中祁門倪思輝、臨川朱欽相疏繼之。帝大恚,並貶三官。大學士劉一燝、尚書周嘉謨等交章論救,皆不納。御史吳縣王心一言之尤切,帝怒,貶官如之。心一同官龍溪馬鳴起復抗疏諫,且言客氏六不可留。帝議加重譴,用一燝等言,奪俸一年。
    先是,元年正月,客氏未出宮,詔給土田二十頃,為護墳香火貲。又詔魏進忠侍衛有功,待陵工告竣,並行敘錄。心一抗疏言:「陛下眷念二人,加給土田,明示優錄,恐東征將士聞而解體。況梓宮未殯,先念保姆之香火,陵工未成,強入奄侍之勤勞,於理為不順,於情為失宜。」不報。至是,與思輝、欽相並貶,廷臣請召還者十餘疏。皇子生,詔思輝、欽相、心一、鳴起並復故官。
    欽相尋擢太僕少卿。楊漣既劾魏忠賢,欽相亦抗疏極論。五年以右僉都御史巡撫福建,討賊楊六、蔡三、鐘六等有功。旋以忤忠賢,除名。思輝,崇禎時終南京督儲尚書,心一終刑部侍郎,鳴起終南京右都御史。
官衔
前任:
劉之鳳
明朝應天府府尹
1637年-1638年
繼任:
劉餘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