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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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银行,原称大清戶部銀行,成立目的主要是為了整理幣制而設,鑄造發行貨幣、代理國庫等特殊業務,是中國第一家中央銀行,也是第二家現代化銀行[註 1]

歷史

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大清戶部銀行總行設立於北京西交民巷,天津分行設立於天津。1907年(清光緒三十二年),大清户部銀行濟南分行設立於濟南。1908年更名大清銀行

1912年(民國元年),中华民国臨時大總統孫中山下令將「大清銀行」改為中國銀行,行使「中央銀行」職能;2月5日中國銀行在上海漢口路3號(原大清銀行舊址)開業。 1928年經國民政府核定為政府特許之國際匯兌銀行。

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於國共內戰失利退守台灣,其總管理處隨中華民國政府遷至臺灣臺北; 留置中國大陆之中國银行各部則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收歸國有。於是,中國銀行現有兩個源流分支,一為由原總管理處播遷台灣省後,1960年總管理處國外部在臺復業「中國銀行」,仍為國際貿易與匯兌之專業銀行,並經辦一般商業銀行業務,1971年配合政府政策改組為民營銀行,於1972年改組的中國國際商業銀行(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而後2006年與台灣的交通銀行(Chiao Tung Bank)和併成為兆豐國際商業銀行(Mega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Bank);另一分支則為仍留存中國大陸的「中國銀行」。

注释

  1. ^ 中國通商銀行為中國第一家現代化的銀行

参考文献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