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革命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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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革命委员会


主要领导
主任 彭 冲(末任)
机构概况
上级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瘫痪
机构类型 省级革命委员会
行政级别 正省级
授权法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一路12号原汇丰银行大楼
 邮政编码 200002
影像资料


上海外滩原市府大楼 (1955-1995)(图左)(图右为江海关


1967年上海市革委会成立

上海市革命委员会,简称上海市革会上海市革委上海市革委会,是文化大革命及其结束之后一段时期上海市地方政权机关,于1967年2月23日成立,在1971年之前,是党政合一的临时机构,1971年中共上海市委重新召开会议,一部分系统被划入市委。1979年12月,上海市人民政府重新设立,市革命委员会被撤销[1]

历史

1967年1月上海市造反派夺取市委市人委大权,建立上海人民公社临时委员会,后于1967年2月23日改名上海市革命委员会。

主要领导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

过渡时期

过渡时期领导人由中央直接任命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期间

参考文献

  1. ^ 上海市革命委员会. [2019-04-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4-15). 

参见


先前機關:
上海人民公社临时委员会
上海市最高行政机关
1967年2月23日-1979年12月
後繼機關:
上海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