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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用」。
王大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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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通議大夫南京刑部右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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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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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隸揚州府高郵州興化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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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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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時行,號檗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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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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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化十五年(147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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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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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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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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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用(1479年—1553年),字時行,號檗谷,直隸揚州府高郵州興化縣(今江蘇興化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弘治甲子舉人。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進士,授工部都水司主事,督造漕船兼管臨清閘。考最,改刑部浙江司主事,不久署貴州司員外郎。正德十一年(1516年),出為廣東按察司兵備僉事,討平高快馬等,升廣西布政使,進大同巡撫。官至南京刑部右侍郎,以失誤被劾歸[1][2][3]。
參考
- ^ 《明人傳記資料索引》(229):王大用,字時行,號檗谷(蘗谷),興化人。正德三年進士,授工部主事,歷廣東兵備僉事,討平流賊高快馬等。累陞廣西布政使,進大同巡撫,條備邊四事,甚切機宜,仕終南京刑部右侍郎,以失誤被劾歸,年七十五卒。
- ^ 《國朝獻徵錄·卷六十》:<都御史王公大用傳>(徐觀瀾)
- ^ 《國朝獻徵錄·卷四十九》:通議大夫南京刑部右侍郎檗谷王公大用行狀(王鳳靈)
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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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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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11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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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31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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