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鳳 (正德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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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鳳

大明南京四川道御史
籍貫 浙江台州府臨海縣
浙江绍兴卫军籍
字號 字鳴岡
出生 成化八年(1472年)十二月初七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茹氏
出身
  • 弘治十四年辛酉科舉人
  • 正德三年戊辰科進士

毛鳳(1472年—?年),字鳴岡台州府臨海縣人,浙江绍兴卫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治《詩經》,行五,弘治十四年(1501年)由國子生中式辛酉科浙江鄉試第九名舉人[1],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第三甲第九十五名進士[2][3]。四年五月授南京四川道御史,十五年巡按广东。后为副使余本所讦,以不谨黜[4]

家族[编辑]

曾祖毛宜民。祖父毛员。父毛清,遇例冠帶。嫡母陆氏;生母杨氏。慈侍下,兄能、喆、珏、鸿、弟鹏[5]

参考资料[编辑]

  1. ^ 《山陰縣志·卷十九·選舉志二·舉人》:弘治十四年辛酉科:毛凤绍兴卫籍……《卷二十一·選舉志三·進士》正德三年戊辰科吕柟榜;姚鹏副使有传、胡克忠知县、周礽郎中、胡文静光禄寺少卿有传、毛凤、馬録、郁采知州贈光禄寺少卿有传
  2.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3.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4.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八十八》正德十五年秋七月,巡按广东御史毛凤按问赃官数人久不决,时有巡检李天锡者随凤,颇密为言,凤有善意,遂于公文中附进贿帖至银子千馀两,时监生书吏从旁见之,凤不得已乃置天锡于法,因为奏自掩饰,且言风宪及法官多为贪猾之徒,投帖装诬,宜即举按其罪,不得隐忍回避,使奸人得计,乞下都察院榜示禁约,从之。凤后又为副使余本所讦,以不谨黜。
  5.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三年戊辰科進士登科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