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庭梅
王庭梅(16世紀—17世紀),字元調,直隸松江府華亭縣人[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王庭梅是嘉靖二十三年進士王會的侄孫、萬曆四十七年進士王庭栢的兄長,在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中舉人[2],四十一年(1613年)成進士,獲授刑部河南司主事,遷官員外郎。之後歷任饒州、廣信知府,陞為井陘副使,移任杭嚴,以及溫處道參議、浙江按察使、右布政使、福建左布政使,入朝擔任順天府府尹[1]。弘光帝繼位,轉王庭梅為應天府府尹,任內清廉正直,但因事被革職;南京失陷,他和弟弟王廷柏隱居到去世[3]。
引用
參考文獻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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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衛道 |
明朝廣信府知府 萬曆年間-天啟年間 |
繼任: 蔣如奇 |
前任: 錢繼登 |
明朝饒州府知府 1623年 |
繼任: 黃應秀 |
前任: 郝晉 |
明朝順天府府尹 1644年 |
繼任: 王則堯 大順府尹 |
前任: 劉士禎 |
明朝應天府府尹 1644年-1645年 |
繼任: 李正茂 (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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