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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公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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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公谋父(?—?),,字谋父周公旦后裔,西周时期的卿士[1]。谏阻周穆王征伐犬戎[2],惟周穆王不听劝告執意出征。戰後擒其五王[3],得犬戎进贡四只白、四只白鹿而歸,卻致日後荒服地区诸侯不再朝见[4]

参考文献

  1. ^ 韦昭《国语注》:祭,畿內之國,周公之后也,为王卿士。謀父,字也。传曰:“凡、蔣、邢、茅、胙、祭,周公之胤矣。”
  2. ^ 《国语·周语上》:穆王将征犬戎,祭公谋父谏曰:“不可。先王耀德不观兵。夫兵戢而时动,动则威,观则玩,玩则不震。是故周文公之颂曰:‘载戢干戈,载櫜弓矢。求我懿德,肆于时夏,允王保之。’先王之于民也,懋正其德而厚其性,阜其财求而利其器用,明利害之乡,以文修之,使务利而避害,怀德而畏威,故能保世以滋大 。“昔我先王世后稷,以服事虞、夏。及夏之衰也,弃稷不务,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而自窜于戎、狄之间,不敢怠业,时序其德,纂修其绪,修其训典,朝夕恪勤,守以敦笃,奉以忠信,奕世载德,不忝前人。至于武王,昭前之光明而加之以慈和,事神保民,莫弗欣喜。商王帝辛,大恶于民。庶民不忍,欣戴武王,以致戎于商牧。是先王非务武也,勤恤民隐而除其害也。
    • “夫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蛮、夷要服,戎、狄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宾服者享,要服者贡,荒服者王。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终王,先王之训也。有不祭则修意,有不祀则修言,有不享则修文,有不贡则修名,有不王则修德,序成而有不至则修刑。于是乎有刑不祭,伐不祀,征不享,让不贡,告不王。于是乎有刑罚之皵,有攻伐之兵,有征讨之备,有威让之令,有文告之辞。布令陈辞而又不至,则增修于德而无勤民于远,是以近无不听,远无不服。
    • “今自大毕、伯士之终也,犬戎氏以其职来王。天子曰:‘予必以不享征之,且观之兵。’其无乃废先王之训而王几顿乎!吾闻夫犬戎树惇,帅旧德而守终纯固,其有以御我矣!”王不听,遂征之,得四白狼,四白鹿以归。自是荒服者不至。
  3. ^ 今本竹書紀年 周穆王十七年》:王西征昆侖丘,見西王母。其年,西王母來朝,賓於昭宮。秋八月,遷戎於太原。王北征,行流沙千里,積羽千里。征犬戎、取其五王以東。西征,至於青鳥所解。西征還履天下,億有九萬里。
  4. ^ 祭公諫征犬戎》:王不聽,遂征之。得四白狼、四白鹿以歸。自是荒服者不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