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周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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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周祚(1577年1月26日—17世紀),明兼等轩绍兴会稽人。明朝官員。

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以《詩經》中举人第二十八名,二十九年(1601年)會試第三名[1],中三甲进士,授邵武县令。入京,累官太仆寺少卿,萬曆四十八年(1619年),擢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福建[2]任內不征民间一钱,抗击倭寇,擒斩盜賊。天启二年(1622年),荷蘭人佔據澎湖,商周祚私下答應荷蘭舰队司令雷约兹(Cornelis Reijersz),只要撤出澎湖,就允許他們在台灣貿易。[3]最後商周祚命令南路副總兵張嘉策強行要求荷蘭人撤返,“但师行粮从,无饷则无兵。”张嘉策被朝廷革职查办,改由俞咨皋接任。

天启三年二月,朝廷以南居益取代商周祚出任福建巡抚。天启五年(1625年),任兵部右侍郎两广总督。次年升任兵部尚书,以母年老,請求归养,鄉居十载。崇祯十年(1637年),复任都察院右佥都御史。不久因屢違聖意被革職,返歸故里。[4]南明弘光政權時擔任吏部尚書,於1646年(順治三年,隆武二年、監國元年)六月降[5]女兒商景蘭嫁祁彪佳[6]

商周祚墓地在绍兴县兰亭镇联合村(今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兰亭街道聯和村),其墓地在文革前还保存完好,规模极大,墓前有一甬道,一个墓道牌坊,两侧摆放着石人、石马、石虎、石羊、石狮各一对,後毁于文革。[7]

親屬

祖輩

平輩

子孫輩

著作

  • 《水澄刘氏家谱序》[11]

參考文獻

  1. ^ 1.0 1.1 1.2 《萬曆二十九年辛丑科進士登科錄》:商周祚 貫浙江紹興府會稽縣民籍,縣學附學生,治《詩經》,字明兼,行四,年二十五,正月初九日生。曾祖廷試 行太僕寺卿,進階大中大夫,祖為正 太僕寺左少卿,父維河,母劉氏,重慶下,弟周初、周祐,周祺、周礽、周祥,娶朱氏。浙江鄉試第二十八名,會試第三名。
  2. ^ 《福建省志》,福建省地方誌編纂委員會編,1992年。
  3. ^ 《雷约兹日记》
  4. ^ 康熙《会稽县志》
  5. ^ 顧誠:《南明史》
  6. ^ 《静志居诗话》说: “祁商作配,乡里有金童玉女之目。”
  7. ^ 一代清官商周祚,百年凄惨石像生中華商氏,2017年3月21日
  8. ^ 清及民国长三角地区文化家族中之女性文学研究Google Books,2015年9月1日
  9. ^ 9.00 9.01 9.02 9.03 9.04 9.05 9.06 9.07 9.08 9.09 9.10 9.11 白洋觀潮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十七世紀廢址
  10. ^ 徐昭华 朝代:清搜韵网
  11. ^ 11.0 11.1 11.2 商景兰家世溯析紹興文理學院學報,2017年4月11日
  12. ^ 藏书世家山阴祁氏家风家学及其传承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圖書館雜誌,2014年第8期
  13. ^ 疾病的歷史Google Books,2011年12月21日
  14. ^ 14.0 14.1 餘姚人物(四百五十九)姜廷梧新浪博客,2019年3月18日
  15. ^ 唐雍智宋国元蒋大鸿三元地理考证易學研究,2018年10月9日
  16. ^ 祁德琼古詩詞網,2020年
官衔
前任:
王士昌
福建巡撫
萬曆年間上任
繼任:
南居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