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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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全部113席委員,皆改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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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是立法院選舉。本屆選舉是每逢十年重新劃分選舉區的一屆,重新劃分所需的統計人口數調查,以第九屆立法委員任期屆滿前兩年兩個月(即2017年11月30日)的戶籍人口數為基準[1]。部分縣市或直轄市的立法委員選舉區可能變動,中央選舉委員會將於2018年元月正式公告[2][3]。
中華民國第十屆立法委員選舉將於民國109年(2020年)年初舉行,選舉日尚未公告。第九屆立法委員的任期於2020年元月底二月初終止[4]。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立法委員應於每屆任滿之前三個月內選舉出新一屆委員[5]。憲法中所規定的各種選舉,除了立法委員有期限規定,其他選舉並無此種三個月的規定。
選務事項
第十屆立法委員必定於2020年接替2016年上任的第九屆立法委員,也就是說第十屆立法委員幾乎確定於2020年2月1日上任[4]。本屆立委選舉政黨得票補助款門檻由現行得票3.5%下修為3%[6]。
立法委員就任日之前一年八個月(即2018年5月31日)之前中央選舉委員會必須將立委選舉區變更案送交至立法院審查。本屆立法院是每十年重新調整席次數量的一屆,依照各縣市及直轄市人口增減,選舉區有可能隨之變動,席次也隨之增減[1]。
歷來各屆立法委員的就任幾乎都是2月1日。由於解散國會的可能性,一年當中任何一天都是法律所容許的就任日;而之所以都在二月的原因,是由於法律明文規定了立法院會期為二月起,也規定了報到日為2月1日起。就任日雖然沒有規定,但是也受到了會期開始日及報到日必定是2月1日的影響。第三屆、第四屆、第五屆、第六屆選舉日期都在該年年底的十二月初。無論選舉日在哪一天,第九屆立法委員的任期都是四年。而選舉日依照法律將會落在2月1日之前三個月的某一天。如果選舉日訂在前一年的年底,那麼本次選舉將會被稱為2019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若訂在後一年的年初(2020年元月),那麼本次選舉將會被稱為2020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
參考文獻
- ^ 1.0 1.1 劉麗榮. 立委選區確定調整 計算方式明年1月確認. 中央社. 2017-12-19.
- ^ 第十屆立委選區變更 名額確定將調整 中選會延至明年討論,中時電子報,2017-12-19。
- ^ 屏東立委少1席 明年啟動選區調整,自由時報,2017-12-20。
- ^ 4.0 4.1 陳俊華. 綠委提案國會助理法制化 聘三親等須揭露. 中央社. 2017-11-25.
- ^ 修正及增訂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總統令,中華民國94年6月10日,華總一義字第09400087551號。此令公布的《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一項:「……於每屆任滿前三個月內,依左列規定選出之,……」《憲法》本文第六十五條亦有此規定。
- ^ 政黨法三讀/政黨補助門檻 降為3%,自由時報,2017-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