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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更名:“WNBA”→“國家女子籃球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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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NBA” → “國家女子籃球協會”:根据命名常规的NC:使用全稱:“请尽量不要使用简称或缩写来命名条目,除非这个名称只有它使用,且这个名称大部分人都知道,且大部分人在大部分时间只使用这个名称”。WNBA不符合“这个名称大部分人都知道”这一条件,而是属于“有些名称在某些地域或人群中可能很习惯用简称或俗称,而这一简称(俗称)对其它地方、领域的人来说可能就不认识或不熟悉”的情况。NBA可能符合用缩写的条件,但WNBA我认为不符合,欢迎大家讨论。--小林子冲留言2024年1月9日 (二) 04:14 (UTC)[回复]

个人认为其实换成中文后还是会出现不认识或不熟悉的情况,反而在谈及WNBA时会让人认为是“Women NBA”。--东风留言2024年1月17日 (三) 14:38 (UTC)[回复]
个人认为其实换成中文后还是会出现不认识或不熟悉的情况根据NC:使用全称的方针,“不能出现不认识或不熟悉的情况”是对使用简称的要求,而不是对使用全称的要求。根据方针,只要“这一简称(俗称)对其它地方、领域的人来说可能就不认识或不熟悉”,就应该使用全称。否则,大家不熟悉的事物多了去了。--小林子冲留言2024年1月28日 (日) 07:58 (UTC)[回复]

建議更名:“WNBA”→“國家女子籃球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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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NBA” → “國家女子籃球協會”:之前提过但是并没有充足的讨论。WNBA的知名度远远不如NBA,顶多在篮球圈内有知名度,达不到NC:使用全称规定的“被公认为专有名词”的要求。--小林子冲留言2024年11月23日 (六) 07:44 (UTC)[回复]

但中文名似乎不算常用、常见名称,英文简称可能更常见,且中文名看不出是什么性质的机构。--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23日 (六) 11:35 (UTC)[回复]
“国家女子篮球协会”这个译名似乎不太常见?大陆还有“美国女子职业篮球联赛”[1]、“美国职业女子篮球联赛”[2]等译名,我感觉这三个译名都没有WNBA常见。——杰里毛斯留言2024年11月23日 (六) 15:11 (UTC)[回复]
确实,对于了解熟悉这项赛事的人来说,WNBA更加常用。但是NC:使用全稱的例外要求是除非[……]这个名称大部分人都知道除非该缩写已经被公认为专有名词。大部分人都知道NBA,所以NBA可以作为条目名。但是WNBA的知名度远远小于NBA,对于大部分人来说,看到WNBA并不能知道是什么东西,同样也“看不出是什么性质的机构”。
后面还专门提到了:有些名称在某些地域或人群中可能很习惯用简称或俗称,而这一简称(俗称)对其它地方、领域的人来说可能就不认识或不熟悉。如果您来自这些习惯使用简称(俗称)的地域或群体,请在条目命名时格外注意使用全称(官方名称),我认为WNBA的知名度较小,很符合这个表述,按命名常规应该“格外注意使用全称”。——小林子冲留言2024年11月23日 (六) 21:01 (UTC)[回复]
“使用全称”的理念本质是使名称唯一性且大部分人都知道、使用,但这个中文全称似乎不满足上述要求。命名原则第1条,中文中原名更常用,可能符合;原则2(简短常用)、3(易于识别)、4(防止歧义)对WNBA来说也可能符合。关于性质,其实我主要担心,看不出它是哪个国家的机构,而NBA的知名度更高,感觉属于“使用全称”条款的反例,全称比简称更不为人所知。当相关文章中常用缩写而非全称,应该考虑“公认为专有名词”?--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23日 (六) 21:14 (UTC)[回复]

NBA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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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女子篮球联盟(Women's National Basketball Association),简称WNBA,是美国NBA主办的女子篮球联赛。”是本条目刚建立时就存在的话,至今已存在十七年。NBA与WNBA有从属关系吗?——杰里毛斯留言2024年11月23日 (六) 15:26 (UTC)[回复]

参考英文条目。The creation of the WNBA was officially approved by the NBA Board of Governors on April 24, 1996。Teams and the league were collectively owned by the NBA until the end of 2002[citation needed]。--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23日 (六) 16:28 (UTC)[回复]
如果确实在2002年终止,应该要修改描述了,毕竟WNBA仍在举办。——杰里毛斯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10:57 (UTC)[回复]
仍有影响力。https://www.wnba.com/archive/wnba/mercury/archives/wnba_history.html In October 2002, the NBA Board of Governors voted to restructure the WNBA to allow individual team ownership, and to allow teams to be owned by non-NBA owners and located in non-NBA markets.--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11:34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