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高亮编辑在页面保护以后做出。而我在此之后退回了这笔编辑。我相信你我的互相冲突的编辑行为均是符合方针的,下述理由。
一个最初的想法是,既然原有内容未经讨论而删去,删时无共识,那么因此这些内容自动符合加回条件。我同意这一看法,然而有两个情况令我做出相异的操作。首先编辑战发生在内容加回之后,是最新的事件,因此页面保护的标准处理(退回到发生之前的版本)的优先度在任何先前理由之上。第二是因为页面一旦因为编辑战而保护,任何编辑行为(如先前所示高亮版本)必须是管理行为,需有共识基础。
在这里就可以有两个理解:1、社群对此问题存有争议,没有共识,于是内容不能添回。2、删除事件才是无共识事件,此后修订版本皆无共识,因此跳过所有无共识版本,直接退回至删除事件之前,于是内容应当添回。
我相信您的高亮编辑就是在这里选择了理解2而实施的。事实上,如果非常严格地遵循方针,确实应该选择理解2。但是我最终选择了理解1而继续了我的操作。我的理由是,删除后的版本已经正常运行了一段很长的时间,在没有明确过共识的情况下,积累了足够的“实际上的共识”,因此删除事件之前和之后的版本均为有共识支撑的版本,那么回到页面保护的行为流程,应该选择返回编辑战之前的最新版本,即为写字板的版本。
希望这个发言能够解释清楚在这个页面上的众多奇怪的编辑,以及本回很大的纷争的发源。如果您的编辑实际上的理由和我所理解的不同,请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