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User talk:Aotfs2013/2015年08月至2017年06月存檔的话题

由Aotfs2013做出的摘要

已移交社群討論。

Koika (留言贡献)
  • 經查User:Aotfs2013進行條目探討時,末依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條目探討之規定「任何條目或模板的交流應考慮先在其討論頁發表,而若無人加入討論才可在此發起。」,直接在互助客棧發起又未在相對映條目懸掛模板,因此當然無效,請重新發起討論。--Koika留言) 2017年4月26日 (三) 06:32 (UTC)
Wong128hk (留言贡献)

你好,維基百科並非官僚,未應照本宣科,亦不應因為共識生成程序有問題,而否定該共識。況且互助客棧位於爭議解決鏈後端,如若在互助客棧能夠達成共識,則無道理為程序而程序,要求在頁面討論頁再達成共識。而如若閣下認為該共識有問題,此處指理據上,則不妨再提案至互助客棧,達成新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