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User talk:AT/结构式讨论 存档 1的话题

有關命名常規的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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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Sanmosa做出的摘要

暫時沒其他話想説了,可以先關。

Sanmosa (留言贡献)

現請求就Wikipedia:命名常规中各命名原則與主要命名慣例的應用優先次序的解釋。在2019年6月18日的修訂中,現行命名常規正式明確命名原則的應用優先於主要命名慣例的應用,然而該次修訂並未明確各命名原則分別的應用優先次序(有沒有特定的命名原則在應用時優先於其他的命名原則?)與各主要命名慣例分別的的應用優先次序(在不考慮命名原則的前提下,有沒有特定的主要命名慣例在應用時優先於其他的主要命名慣例?),因此請求就此兩點作出解釋。

Sanmosa (留言贡献)

原本我是打算問Wong128hk的,但他最近好像不太活躍。

AT (留言贡献)

基本上這些都是一般論,出現特殊情況的時候,還是要因應相關事項再作討論,難以一概而論。

Sanmosa (留言贡献)

我就是想問一般情況而已。如果是不一般的情況,我就不是這樣問,甚至也沒有問的必要了。所以在一般情況下,沒有特定的命名原則在應用時優先於其他的命名原則,也沒有特定的主要命名慣例在應用時優先於其他的主要命名慣例?

AT (留言贡献)

沒有吧

Sanmosa (留言贡献)

悉。

Sanmosa (留言贡献)

離一下題:雖然已經結案,但我發現關注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钉钉的人仍然很多。不是說要更改處理結果,現在的處理結果我覺得可能有效,但是可能需要因應社群的要求而對相關用戶加大關注。這留言不用回應,我留了以後直接關討論,就是希望你看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