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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典范条目/帕特里克·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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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特里克·亨利是美国律师、种植园主、政治家兼演说家,以1775年在第二届弗吉尼亚议会上的演讲《不自由,毋宁死!》最富盛名。亨利是美国开国元勋,曾于1776至1779年和1784至1786年分别任第一和第六任維珍尼亞州州長。亨利主张独立,1776年第五届弗吉尼亚议会支持独立后,他进入委员会起草《弗吉尼亚权利法案》和初版《弗吉尼亚宪法》。新宪章通过后亨利当选州长,共就职五个任期,每期一年。1779年卸任州长职位后,亨利入选弗吉尼亚州众议院直到1784年再度当选州长。邦联条例组建的中央政府部分行为令亨利担心政府会变得太过强大,他拒绝作为弗吉尼亚州代表参加1787年制宪会议。出于对中央政府权力的担忧,亨利极力反对批准《美国宪法》,强调其中没有保护人民自由的《权利法案》,步入晚年后他谢绝联邦政府官职继续当律师。1799年6月6日,帕特里克·亨利在家中死于胃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