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思院,中國古代官署名稱,宋太平興國三年(978年)始置,隸屬於少府監。南宋時期,因少府監併入工部,文思院改隸工部管理。主要負責金銀工巧之物的製造、金采繪素裝鈿等工藝,以供宮廷所需的儀仗、器物、權量等物所使用。這一制度為同時期的遼國、金國所習,遼國南面官中設有中京文思院,金國則設有文思署。明代,承襲宋代制度,於工部下設文思院。滿清時期廢除。[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