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人民演员
外观
新中国人民演员(俗称“22大明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于1961年确定的22名著名电影演员。他们的照片曾在1962年至1964年挂在中国内地各地电影院内,以取代此前各地电影院悬挂的苏联22位电影明星的照片。
渊源
[编辑]1961年6月,中共中央宣传部和文化部同时在北京新侨饭店召开“全国文艺工作座谈会”和“全国故事片创作会议”,合称新侨会议。1961年6月19日,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在新侨会议上作重要讲话。
1961年6月22日,周恩来总理约请夏衍、陈荒煤、于伶、司徒慧敏、崔嵬、田方及各地电影厂厂长、编剧、导演、演员共30多人在中南海西花厅座谈。座谈中,周恩来提出,“现在我们的电影院里,都挂着苏联的22个大明星,我们建国都已经12年了,为什么不能挂我们自己的明星照片呢?应该有我们自己的明星嘛!夏衍同志,你考虑考虑。”[1]
1961年7月1日是中国共产党建党40周年纪念日,周恩来在一次座谈会中再次提及评选中国自己的电影明星。当时负责电影工作的文化部副部长夏衍为此迅速行动。1961年,评选中国电影明星的活动以《大众电影》百花奖的选、投票形式拉开帷幕。 [1]中国电影发行放映总公司征求上海电影制片厂、北京电影制片厂、长春电影制片厂、八一电影制片厂的意见后,于1962年4月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电影局提出了22位电影演员的名单。经夏衍同意,文化部确定如下22人为“新中国人民演员”,按照电影制片厂及性别排列:[1]
- 北京电影制片厂:1崔嵬、2谢添、3陈强、4张平、5于洋、6于蓝、7谢芳;
- 上海电影制片厂:8赵丹、9孙道临、10白杨、11张瑞芳、12秦怡、13上官云珠、14王丹凤、15祝希娟(上海戏剧学院实验话剧团演员,后调上海电影制片厂);
- 长春电影制片厂:16李亚林、17庞学勤、18张圆、19金迪;
- 八一电影制片厂:20王心刚、21田华、22王晓棠。
他们的大幅标准照1961年底被冲洗放大,由中国电影发行放映总公司印制,在1962年初张挂于各地电影院、俱乐部等电影放映机构中。1964年9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电影局发出通知,要求全国各电影院将“新中国人民演员”照片全部取下。
崔嵬 |
谢添 |
陈强 |
张平 |
于洋 |
于蓝 |
谢芳 | |
赵丹 |
孙道临 |
白杨 |
张瑞芳 |
秦怡 |
上官云珠 |
王丹凤 |
祝希娟 |
李亚林 |
庞学勤 |
张圆 |
金迪 | ||||
王心刚 |
田华 |
王晓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