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衡(1025年—1099年),字子平,建州浦城縣人,北宋政治人物[1]。
嘉祐二年(1057年)丁酉科狀元,授湖州通判,直集賢院,改鹽鐵判官,同修《起居注》,出知汝州、知潁州。熙寧元年(1068年),召為判太常寺。知通進銀台司、直舍人院,拜寶文閣待制、知澶州。著作有《編年通載》。元祐年間加集賢院學士。元符二年(1099年)八月廿三日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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