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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置業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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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置業計劃(英語:Mortgage Subsidy Scheme(MSS))為香港房屋委員會於1998年所推行的其中一項置業資助計劃。該計劃主要協助受「整體重建計劃」影響而須遷置的居民購入新建公共屋邨。但是,由於反應並不熱烈(尤其是第二期推出的冠熹苑,無法錄得足額認購),此計劃於2000年1月宣佈終止,除海富苑海寧閣改於可租可買計劃出售,其他未售屋苑均改作租住公屋出租。

推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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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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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建置業計劃屋苑選址以鄰近即將重建屋邨(或位於重建中屋邨的指定樓宇)為主要考慮,並可以是居屋、由出租公屋轉作居屋樓宇或私人參建居屋[1](但實際操作上均為由出租公屋轉作居屋樓宇),而入伙日期與遷出限期相若,方便居民原區安置。
  • 與另一個同期推出的資助房屋計劃-可租可買計劃一樣,居民購買單位後均可獲合共港幣162,000元按揭補助金(單身拆遷戶獲發金額為家庭拆遷戶一半;而正繳交市值租金的準業主則不獲津貼),分六年發放[2]
  • 每次銷售期不一定與一般居屋相若,只限鄰近已列入重建屋邨/平房區的居民申請,並依目標清拆日期判斷優先資格(分為第一及第二優先);若相關屋苑未獲足額認購,才會撥入同期或接續的居屋期數出售。
  • 若計劃反應熱烈,房委會保留權利將鄰近指定樓宇、即將建成的出租公屋大廈亦撥入此計劃出售。

推出屋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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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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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8年9月推出,推出何文田冠暉苑(由何文田邨出租公屋轉為此計劃下出售居屋,並預留靜文樓撥入計劃內出售,但因反應並不熱烈,最後沒有加推),只供山谷道邨、何文田邨廉租屋大廈及紅磡邨居民申請。由於冠暉苑銷售錄得足額認購,沒有單位撥歸隨後發售的居屋第20期甲[3]。及後,政府於居屋20期甲,按照重建置業計劃條款推出樂富康強苑[4],優先供大磡村東頭邨23座、黃大仙上邨14-15座及東部五座,以及沙田坳邨居民申請。

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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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9年8月連同居屋21期甲推出,推出何文田冠熹苑,資格與冠暉苑相同。由於此期銷售未錄得足額認購,其他單位撥入居屋21期甲[5]。及後,政府再按重建置業計劃條款,在居屋21期甲推出天頌苑頌棋及頌畫閣[6],優先供元朗邨新發邨住戶申請。房委會在檢視銷情後,決定取消「重建置業計劃」。

規劃好但沒有推出過的屋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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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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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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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香港年報1999-房屋. [2019-08-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25). 
  2. ^ 政府新聞稿-「重建置業計劃」助重建戶自置居所. [2019-08-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6-04-09). 
  3. ^ 香港地方-何文田冠暉苑歷史. [2019-08-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03). 
  4. ^ 居 屋 二 十 期 甲 開 始 接 受 申 請. HKHA.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1-06-29). 
  5. ^ 政府新聞稿-居屋計劃第二十一期甲公布攪珠結果. [2019-08-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2-02-23). 
  6. ^ 居 屋 二 十 一 期 甲 推 出 七 個 優 質 屋 苑. HKHA.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0-12-02). 
  7. ^ 興華一邨住宅樓宇的命名 ,2000-05-05,香港房屋委員會 (PDF). [2019-08-02].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05-03). 
  8. ^ 黃大仙上邨第3座的命名(重建計劃第1期),2000-03-30,香港房屋委員會 (PDF). [2019-08-02].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08-02). 
  9. ^ 秀茂坪重建計劃第15期樓宇命名 ,2000-07-24,香港房屋委員會 (PDF). [2019-08-02].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08-02). 
  10. ^ 「 可 租 可 買 計 劃 」 第 一 期 接 受 申 請. HKHA.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1-06-29). 
  11. ^ (繁體中文)經濟房屋. 澳門房屋局. [2011年10月11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