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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置业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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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置业计划(英语:Mortgage Subsidy Scheme(MSS))为香港房屋委员会于1998年所推行的其中一项置业资助计划。该计划主要协助受“整体重建计划”影响而须迁置的居民购入新建公共屋邨。但是,由于反应并不热烈(尤其是第二期推出的冠熹苑,无法录得足额认购),此计划于2000年1月宣布终止,除海富苑海宁阁改于可租可买计划出售,其他未售屋苑均改作出租公屋出租。

推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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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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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建置业计划屋苑选址以邻近即将重建屋邨(或位于重建中屋邨的指定楼宇)为主要考虑,并可以是居屋、由出租公屋转作居屋楼宇或私人参建居屋[1](但实际操作上均为由出租公屋转作居屋楼宇),而入伙日期与迁出限期相若,方便居民原区安置。
  • 与另一个同期推出的资助房屋计划-可租可买计划一样,居民购买单位后均可获合共港币162,000元按揭补助金(单身拆迁户获发金额为家庭拆迁户一半;而正缴交市值租金的准业主则不获津贴),分六年发放[2]
  • 每次销售期不一定与一般居屋相若,只限邻近已获列入重建屋邨/平房区的居民申请,并依目标清拆日期判断优先资格(分为第一及第二优先);若相关屋苑未获足额认购,才会拨入同期或接续的居屋期数出售。
  • 若计划反应热烈,房委会保留权利将邻近指定楼宇、即将建成的出租公屋大厦亦拨入此计划出售。

推出屋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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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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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8年9月推出,推出何文田冠晖苑(由何文田邨出租公屋转为此计划下出售居屋,并预留静文楼拨入计划内出售,但因反应并不热烈,最后没有加推),只供山谷道邨、何文田邨廉租屋大厦及红磡邨居民申请。由于冠晖苑销售录得足额认购,没有单位拨归随后发售的居屋第20期甲[3]。及后,政府于居屋20期甲,按照重建置业计划条款推出乐富康强苑[4],优先供大磡村东头邨23座、黄大仙上邨14-15座及东部五座,以及沙田坳邨居民申请。

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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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9年8月连同居屋21期甲推出,推出何文田冠熹苑,资格与冠晖苑相同。由于此期销售未录得足额认购,其他单位拨入居屋21期甲[5]。及后,政府再按重建置业计划条款,在居屋21期甲推出天颂苑颂棋及颂画阁[6],优先供元朗邨新发邨住户申请。房委会在检视销情后,决定取消“重建置业计划”。

规划好但没有推出过的屋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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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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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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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香港年報1999-房屋. [2019-08-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25). 
  2. ^ 政府新聞稿-「重建置業計劃」助重建戶自置居所. [2019-08-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6-04-09). 
  3. ^ 香港地方-何文田冠暉苑歷史. [2019-08-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03). 
  4. ^ 居 屋 二 十 期 甲 開 始 接 受 申 請. HKHA.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1-06-29). 
  5. ^ 政府新聞稿-居屋計劃第二十一期甲公布攪珠結果. [2019-08-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2-02-23). 
  6. ^ 居 屋 二 十 一 期 甲 推 出 七 個 優 質 屋 苑. HKHA.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0-12-02). 
  7. ^ 興華一邨住宅樓宇的命名 ,2000-05-05,香港房屋委員會 (PDF). [2019-08-02].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05-03). 
  8. ^ 黃大仙上邨第3座的命名(重建計劃第1期),2000-03-30,香港房屋委員會 (PDF). [2019-08-02].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08-02). 
  9. ^ 秀茂坪重建計劃第15期樓宇命名 ,2000-07-24,香港房屋委員會 (PDF). [2019-08-02].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08-02). 
  10. ^ 「 可 租 可 買 計 劃 」 第 一 期 接 受 申 請. HKHA.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1-06-29). 
  11. ^ (繁体中文)經濟房屋. 澳门房屋局. [2011年10月11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