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国法
外观
分国法(ぶんこくほう)是日本战国时代战国大名所制定用于统治领国的法律规范。分国法受到武家法的御成败式目(贞永式目)和建武式目的影响,但仍反映各分国的实情。分国法所规定的主要事项有:领民支配、家臣统制、寺社支配、所领相论、军役等。
分国法一览
[编辑]分国法 | 制定者 | 成立时期 | 条数 | 备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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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内家壁书 | 大内氏编纂已发布的单行法令之法令集 | 永享11年(1439年)─享禄2年(1529年)之法令集成。 | 收录11条 | 其他尚有‘大内氏掟书’、‘大内家法’。 |
朝仓孝景条々 | 据说是朝仓孝景制定 | 文明11年(1479年)─文明13年(1481年)顷 | 17条 | 其他尚有‘朝仓敏景十七个条’、‘朝仓英林壁书’。有浓厚的家训特质。 |
相良氏法度 | 相良为续等 | 明应2年(1493年) | 41条 | 为续在明应2年制定7条后、断续的发布追加法、最终成为41条。 |
伊势宗瑞十七个条 | 伊势宗瑞(北条早云) | 17条 | 是否为分国法仍有异论。其他尚有据说是宗瑞制定的‘早云寺殿廿一个条’。 | |
大友义长条々 | 大友义长 | 永正12年(1515年) | 17条和追加8条,计25条 | |
今川假名目录 | 今川氏亲和今川义元 | 氏亲在大永6年(1526年)制定。义元在天文23年(1553年)发布追加法。 | 氏亲制定33条。义元追加21条。 | |
尘芥集 | 伊达稙宗 | 天文5年(1536年) | 171条 | 受到御成败式目的影响使之成为陆奥最完整的分国法 |
甲州法度次第 | 武田信玄 | 信玄在天文16年(1547年)制定后、再发布追加法。 | 信玄制定26条。之后追加29~30条。 | 受到今川假名目录的影响。 |
结城家法度 | 结城政胜 | 弘治2年(1556年) | 106条 | |
新加制式 | 三好长治 | 永禄年间或1560年代 | 22条 | 长治命令篠原长房编纂。 |
六角氏式目 | 六角义贤・义治父子和有力家臣 | 永禄10年(1567年) | 本文67条、起请8条、追加6条 | 六角氏父子和有力家臣相互誓约的形态。 |
长宗我部元亲百个条 | 长宗我部元亲・盛亲父子 | 庆长2年(1597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