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钦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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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钦邻(?—1674年),字邻臣,号江屏江南仪征人。清朝官员。

生平[编辑]

刘钦邻为顺治十七年(1660年)庚子科举人,顺治十八年(1661年)辛丑科进士。康熙八年(1669年),出任广西富川县知县。康熙十三年(1674年),广西将军孙延龄响应吴三桂反清,攻陷平乐府,不久围攻富川。钦邻招募乡勇守城,与敌军对峙五十多天。同城把总杨虎夜引敌军入城,钦邻率领家丁力战,杀敌三十馀人,终被敌军捕获,身受重刑,缚送桂林。孙延龄用官印诱降,钦邻严词拒绝,遂被羁押,在狱中赋绝命诗,自缢而死。[1]清廷追授太仆寺少卿,谥忠节。《清史稿》将其列入《忠义传》。[2]

诗作[编辑]

其《绝命诗》云:

城社丘墟不自由,孤灯囚室泪双流。
已拼一死完臣节,肠断江南亲白头。

《殉难诗》云:

反复南疆远,辜恩逆丑狂,
微臣犹有舌,不肯让睢阳。[3]

延伸阅读[编辑]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清史稿·卷488》,出自赵尔巽清史稿

参考资料[编辑]

  1. ^ 《池北偶谈·卷六·谈献二》刘富川:刘钦邻,字邻哉,号江屏,其先江右人,籍扬州之仪真。顺治庚子举人,辛丑进士,筮仕广西富川知县。甲寅,贼陷富川,刘不屈,死之。两广总督疏闻,得旨:刘某忠愤死节,深为可悯,应得恤典,从优议奏。予在扬州时,刘初释褐,识其人,恂恂儒素,而大节如此,可敬亦可哀也。适见徐御史敬庵(旭龄)疏云:守土者,必有城存与存、城亡与亡之义,然后可以固封疆;敌忾者,必有宁使进尺、勿使退寸之心,然后可以克大敌。今贼来则以请兵救援而出,贼退又以随兵进剿而入。守令逃窜,而委责任于将弁;将弁怠弛,而望恢复于禁旅。又云:国家深仁厚泽,培养臣工三十余年,承平日久,文武燕安,绸缪牖户之计不深,故捐躯徇国之志不决。昔安史之乱,杲卿力徇河北,故十七郡皆归朝廷。淮蔡之平,裴度誓不与贼俱生,不浃月而扫清巨寇。臣就目前事势而论,立欲削平僭逆,必先振刷纪纲云云。真药石之言也。
  2. ^ 清史稿·列传二百七十五·忠义二》
  3. ^ 王士祯《渔洋诗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