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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发院弊案

坐标24°59′14.1″N 121°33′22.0″E / 24.987250°N 121.556111°E / 24.987250; 121.55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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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9′14.1″N 121°33′22.0″E / 24.987250°N 121.556111°E / 24.987250; 121.556111 国发院弊案,又称国发院土地案国家发展研究院为中华民国军方在撤退台湾后强制征收民众私有土地之建筑,征收目的供军方使用。后来军方提供给国民党,帮助国家训练青年革命军。但是后来国民党主席马英九将国发院土地卖给私人建商(元利建设)。此案常与美河市弊案相提并论,因为此举违反征收私有土地之目的,违反宪法大法官释字第443号解释,凡涉及人民财产权利的限制及权利义务分配事项,须符合“授权明确性原则”。

土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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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除违反征收土地目的之弊案,尚包含原地主指控国民党“强夺民地”,诉请返还土地的案件。国发院土地位在台北市木栅,原地主叶中川之子叶颂仁指控其父遭配枪人士逼迫“被自愿”卖地给国民党,向蔡英文政府上台后成立的党产会检举,党产会将重启调查。[1][2]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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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遭國民黨「被自願」賣地 國發院土地契約竟是假的?. [2017-03-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11). 
  2. ^ 國發院土地案 黨產會重啟調查. [2017-03-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