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振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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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振基(1569年1月18日—1616年),尔构,号肖岗陕西潼关县[1]

生平[编辑]

万历二十二年甲午(1594年)中举人,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中进士,授黄县知县[2],调安丘知县,三十六年四月入补礼部主事。万历四十年壬子(1612年)十月,授户科给事中。迁山东按察司佥事。万历四十四年孟春去世于家,年四十八。

家族[编辑]

原籍三原县,七世祖孙大始徙居潼关,属卫所军籍。祖父孙元,生二子:重光、承光,承光中举,仕为沔县令,娶谢氏,生二子,孙振基即其长子。[3]

孙必显,万历四十四年进士,崇祯十一年官兵部右侍郎。

延伸阅读[编辑]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明史卷二百三十六》,出自《明史

参考文献[编辑]

  1. ^ 《万历二十九年辛丑科进士登科录》:孙振基 贯陕西潼关卫军籍,西安府三原县人,国子生,治《易经》,字尔构,行二,年二十九,正月初三日生。曾祖璟 监生,祖元,父承光 知县,母谢氏,具庆下,兄弘基,弟升基、昌基、扩基、拓基,娶刘氏,继娶覃氏。陕西乡试第二十名,会试第二百二十二名。
  2. ^ 康熙《潼关卫志》:孙振基,本卫人,辛丑进士。为黄县令,禁斗狠,释冤狱。岁饥,躬视粥厂。税监鸱张邻境,独不能撼。振基调繁,罢额外,征流移来,复千余家。御寇有方,多解去。为给谏,上疏请罢税监,上嘉纳之。每疏言多讦直,外转按察,公坚不出旧规。本卫杂费无有定额,哭不堪言,公鸣之当道,均定徭役,民喜更生,各屯建祠。著有《掖垣献纳》,祀乡贤。
  3. ^ 《明故奉议大夫山东按察司佥事原任户科给事中孙公墓志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