庾深之
外观
庾深之(?—461年),字彦静,新野郡新野县(今河南南阳市新野县)人。南朝宋官员,历任多个地方官职,但在海陵王刘休茂反叛事件中遭其杀害,后获宋廷追赠雍州刺史[1]。
生平
[编辑]庾深之早年仕晋,入宋后曾任辅国长史,在元嘉二十九年(452年)转任长沙内史。元嘉三十年(453年)复置湘州,作为荆湘二州刺史的南郡王刘义宣加庾深之宁朔将军,命他督湘州七郡。孝建元年(454年),刘义宣与江州刺史臧质等起兵反对宋孝武帝,庾深之没有站在义宣一方,反据守巴陵(今湖南岳阳市)抵抗。后来转任车骑长史,大明三年(459年)任豫州刺史[2]。后来改任左将军、雍州刺史、海陵王刘休茂的司马,行雍州事。庾深之任内经常和其他僚属制约休茂行事,令年轻的休茂大为不满。大明五年(461年),休茂亲信的张伯超因多过失而常遭休茂僚属们斥责,恐惧遭到惩罚之下劝休茂杀掉一众属官,举兵反叛。休茂听从,在四月丙午日夜间带着张伯超等一众人率领作为亲兵的夹毂队先后杀掉庾深之及典签杨庆、戴双,正式反叛。事件不久便因休茂参军尹元庆袭杀休茂及其党众而平息,朝廷亦追赠庾深之冠军将军、雍州刺史[3][1]。[注 1]
家庭
[编辑]子女
[编辑]孙
[编辑]曾孙
[编辑]注释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 1.0 1.1 《宋书·卷七十九》附《庾深之传》:庾深之字彦静,新野人也。以事先朝见知。元嘉二十九年,自辅国长史为长沙内史。南郡王义宣为荆、湘二州,加深之宁朔将军,督湘州七郡。明年,义宣为逆,深之据巴陵拒之。转休茂司马。见害之旦,子孙亦死。追赠深之冠军将军、雍州刺史,荀诜员外散骑侍郎,曹万期始平太守。
- ^ 《宋书·孝武帝纪》:(大明三年八月)己酉,以车骑长史庾深之为豫州刺史。
- ^ 《宋书·卷七十九·海陵王休茂传》:时司马庾深之行府事,休茂性急疾,欲自专,深之及主帅每禁之,常怀忿怒。左右张伯超至所亲爱,多罪过,主帅常加呵责,伯超惧罪,谓休茂曰:“主帅密疏官罪过,欲以启闻,如此恐无好。”休茂曰:“为何计?”伯超曰:“唯当杀行事及主帅,且举兵自卫。此去都数千里,纵大事不成,不失入虏中为王。”休茂从之。夜挟伯超及左右黄灵期、蔡捷世、滕穆之、王宝龙、来承道、彭叔儿、魏公子、陈伯儿、张驷奴、杨兴、刘保、余双等,率夹毂队,于城内杀典签杨庆,出金城,杀司马庾深之、典签戴双。
- ^ 《南史·卷49》:父粲为宋南郡王义宣丞相城局参军,王举兵,见杀。
- ^ 《梁书·卷53·庾荜传》
- ^ 6.0 6.1 《南史·卷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