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我继
外观
张我继(16世纪—1608年),字伯子,北直隶广平府邯郸县人[1],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张我继是刑部尚书张国彦长子,户部尚书张我续长兄,个性俭朴,读书时如寒素,万历十年(1582年)壬午科顺天乡试举人,三十五年(1607年)任汤阴知县。汤阴距离邯郸仅二百多里,物资都从家中取用,就任初年正值大雨,水涨连绵数十里,他多方赈济才令民情有起色。政务以外与诸生讲学,诉讼会令双方折服,三十六年(1608年)在任内去世,人们都为他哭泣[1]。
引用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民国《邯郸县志》·卷十·人物志上
- 《崇祯十三年庚辰科进士三代履历》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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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应震 |
明朝汤阴县知县 1607年-1608年 |
继任: 卢维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