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我繼
外觀
張我繼(16世紀—1608年),字伯子,北直隸廣平府邯鄲縣人[1],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張我繼是刑部尚書張國彥長子,戶部尚書張我續長兄,個性儉樸,讀書時如寒素,萬曆十年(1582年)壬午科順天鄉試舉人,三十五年(1607年)任湯陰知縣。湯陰距離邯鄲僅二百多里,物資都從家中取用,就任初年正值大雨,水漲連綿數十里,他多方賑濟才令民情有起色。政務以外與諸生講學,訴訟會令雙方折服,三十六年(1608年)在任內去世,人們都為他哭泣[1]。
引用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民國《邯鄲縣志》·卷十·人物誌上
- 《崇禎十三年庚辰科進士三代履歷》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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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應震 |
明朝湯陰縣知縣 1607年-1608年 |
繼任: 盧維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