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士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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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士奇(16世纪—1642年10月8日),帝牧广东肇庆府高要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彭士奇是崇祯六年(1633年)广东乡试举人[2],授开封通判。十五年(1642年)四月李自成包围开封,左良玉丁启睿杨文岳等援军失利无法救助,他和高名衡陈永福梁炳苏壮吴士讲苏茂灼黄澍死守半年,粮食耗尽;八月时彭士奇征取民户余粮,命令有粮者立刻随行,士兵敢拿取人民金钱者即处死。

九月十六日夜半,黄河决堤,开封失陷,他和苏茂灼都溺死,次年(1643年)十二月朝廷下诏加二级,追赠光禄寺少卿,恩荫其子彭连入监,清朝乾隆四十年(1775年)赐节愍,入祀忠义祠[1][3]

引用[编辑]

  1. ^ 1.0 1.1 道光《高要县志·卷二十·列传一》:彭士奇,字帝牧 采访册 ,由乡举授开封通判 《明史》忠义传 ,崇祯十四【十五】年闯贼李自成决黄河灌城不克,其时贼三围开封,左良玉、丁启睿、杨文岳诸援帅皆失利不至,人死守逾半载,而城中食已尽。八月括粮于民户,士奇命有粮者立与直随行,兵吏敢取民一钱者死;九月十六日河水大至,城遂陷,士奇死之,明年十二月诏加二级 《守汴日志》 ,赠光禄寺少卿,荫子连入监 采访册 ,国朝乾隆四十年赐谥节愍,祀忠义祠。 《胜朝殉节诸臣录》
  2. ^ 道光《高要县志·卷十六·选举录一》:举人……彭士奇 崇祯六年科,官开封通判,死节,赠光禄寺少卿
  3. ^ 《明史·卷二百六十七·列传第一百五十五》:(崇祯)十五年四月(李自成)复至开封……七月,河上之兵溃。……城中食尽,(高)名衡、(陈永福)偕监司梁炳、苏壮、吴士讲,同知苏茂灼,通判彭士奇,推官黄澍等守益坚。……九月癸未望,夜半,二口并决。……茂灼、士奇久饿不能起,并溺死。

参考文献[编辑]

  • 道光《高要县志》·卷十六·选举录一
  • 道光《高要县志》·卷二十·列传一
  • 明史》·卷二百六十七·列传第一百五十五
官衔
前任:
苏茂灼
明朝开封府通判
崇祯年间-1641年
继任:
孟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