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诠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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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陶恭靖王朱诠鑨(1498年—1552年8月11日),明朝沈庄王朱幼㙾庶六子,[1]母亲是夫人郑氏。[2]沈简王朱模曾孙,明太祖玄孙;明朝第一代定陶王。[3]

生平[编辑]

弘治十五年(1502年)七月获赐名。[4]

正德二年(1507年)受封定陶王;[3]五月,因朱幼㙾所请,赐朱诠鑨《四书集注》。[5]

当时按旧例郡王给校尉三十名,但朱诠鑨刚受封时只有十名,朱幼㙾奏请增加。正德四年(1509年)六月,明武宗下诏增加十名,并规定以后郡王校尉只给二十名。[6]

正德九年(1514年)五月,武宗遣永寿伯朱德、高平伯谷大宽、武进伯朱本、永康侯徐源、刑部左侍郎张纶、安乡伯张坤、宁阳侯陈继祖、泰宁侯陈儒、武安侯郑英、东宁伯焦洵充正使,刑部署郎中主事马文、中书舍人尹继祖、行人司行人张钦、翰林院编修景旸、兵科右给事中高淓、翰林院编修徐缙、鸿胪寺右寺丞张文澍、工科左给事中朱玑、尚宝司司丞刘皋、行人司行人张文明充副使,持节册封西城兵马副指挥贾仓的女儿为定陶王妃。[7]

朱诠鑨的兄长沈恭王朱诠钲病重,孙子朱胤桤年幼,朱诠钲担心郡王们为患,预先奏请以朱胤桤主府事,令朱胤桤的母妃郗氏保护、长史承奉等辅导,等其长成。朱诠钲死后,朱诠鑨的四哥宿迁王朱诠鏅赶紧请求命次兄灵川荣懿王朱诠鉌的孙子灵川王朱胤栘摄国政。郗氏奏请按朱诠钲遗愿行事。嘉靖六年(1527年)六月,礼部商议认为应该由朱胤桤承重主丧礼、统府事,母妃在宫保护,府事皆听长史等官检点约束,郡王、将军及宗人不得奏扰,获准。[8]

后来朱胤桤去世,按伦序应该由朱胤栘袭封沈王。朱诠鏅、朱诠鑨和他们的七弟云和王朱诠𨭖都奏称应该定议由朱胤栘袭封。但朱诠鏅与朱胤栘有隙,又说朱胤栘伦序不明不该袭封,之前的奏章是朱诠鑨等人的意思,自己没有参与,请求暂停册封朱胤栘,再深入追查自己被冒名上奏的事;朱诠鑨、朱诠𨭖及郗氏则都称朱诠鏅确实参与署名。奏折下礼部,礼部调查是朱诠鏅挟私造言以阻朱胤栘进封,请求先行册封,令有司勘查其事上报。世宗下诏准许。[9]

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七月,朱诠鑨去世,按例赐祭葬,谥恭靖。[10]他的嫡长子定陶长子朱勋沄已经去世。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四月,朱勋沄的嫡长子朱胤櫏受册袭封。[3][11]

评价[编辑]

注释及参考文献[编辑]

  1. ^ 《弇山堂别集》卷035
  2. ^ 《大明沈庄王圹志》
  3. ^ 3.0 3.1 3.2 《明史》卷一百二·表第三·诸王世表三
  4. ^ 《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一百八十九》
  5.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二十六》
  6.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五十一》
  7.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一百十二》
  8.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七十七》
  9.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一百三十一》
  10.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三百八十七》
  11.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四百二十一》

原因:明政府封之
明定陶国国王
1507年—1552年
继任:
孙懿庄王朱胤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