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詮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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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陶恭靖王朱詮鑨(1498年—1552年8月11日),明朝瀋莊王朱幼㙾庶六子,[1]母親是夫人鄭氏。[2]瀋簡王朱模曾孫,明太祖玄孫;明朝第一代定陶王。[3]

生平[編輯]

弘治十五年(1502年)七月獲賜名。[4]

正德二年(1507年)受封定陶王;[3]五月,因朱幼㙾所請,賜朱詮鑨《四書集註》。[5]

當時按舊例郡王給校尉三十名,但朱詮鑨剛受封時只有十名,朱幼㙾奏請增加。正德四年(1509年)六月,明武宗下詔增加十名,並規定以後郡王校尉只給二十名。[6]

正德九年(1514年)五月,武宗遣永壽伯朱德、高平伯谷大寬、武進伯朱本、永康侯徐源、刑部左侍郎張綸、安鄉伯張坤、寧陽侯陳繼祖、泰寧侯陳儒、武安侯鄭英、東寧伯焦洵充正使,刑部署郎中主事馬文、中書舍人尹繼祖、行人司行人張欽、翰林院編修景暘、兵科右給事中高淓、翰林院編修徐縉、鴻臚寺右寺丞張文澍、工科左給事中朱璣、尚寶司司丞劉皋、行人司行人張文明充副使,持節冊封西城兵馬副指揮賈倉的女兒為定陶王妃。[7]

朱詮鑨的兄長瀋恭王朱詮鉦病重,孫子朱胤榿年幼,朱詮鉦擔心郡王們為患,預先奏請以朱胤榿主府事,令朱胤榿的母妃郗氏保護、長史承奉等輔導,等其長成。朱詮鉦死後,朱詮鑨的四哥宿遷王朱詮鏅趕緊請求命次兄靈川榮懿王朱詮鉌的孫子靈川王朱胤栘攝國政。郗氏奏請按朱詮鉦遺願行事。嘉靖六年(1527年)六月,禮部商議認為應該由朱胤榿承重主喪禮、統府事,母妃在宮保護,府事皆聽長史等官檢點約束,郡王、將軍及宗人不得奏擾,獲准。[8]

後來朱胤榿去世,按倫序應該由朱胤栘襲封瀋王。朱詮鏅、朱詮鑨和他們的七弟雲和王朱詮𨭖都奏稱應該定議由朱胤栘襲封。但朱詮鏅與朱胤栘有隙,又說朱胤栘倫序不明不該襲封,之前的奏章是朱詮鑨等人的意思,自己沒有參與,請求暫停冊封朱胤栘,再深入追查自己被冒名上奏的事;朱詮鑨、朱詮𨭖及郗氏則都稱朱詮鏅確實參與署名。奏摺下禮部,禮部調查是朱詮鏅挾私造言以阻朱胤栘進封,請求先行冊封,令有司勘查其事上報。世宗下詔准許。[9]

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七月,朱詮鑨去世,按例賜祭葬,諡恭靖。[10]他的嫡長子定陶長子朱勛澐已經去世。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四月,朱勛澐的嫡長子朱胤櫏受冊襲封。[3][11]

評價[編輯]

注釋及參考文獻[編輯]

  1. ^ 《弇山堂別集》卷035
  2. ^ 《大明沈莊王壙志》
  3. ^ 3.0 3.1 3.2 《明史》卷一百二·表第三·諸王世表三
  4. ^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一百八十九》
  5.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二十六》
  6.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五十一》
  7.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一百十二》
  8.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七十七》
  9.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一百三十一》
  10.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三百八十七》
  11.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四百二十一》

原因:明政府封之
明定陶國國王
1507年—1552年
繼任:
孫懿莊王朱胤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