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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浑 (泾阳县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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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浑(?—?),字季初赵郡柏人(今河北隆尧西)人,李灵曾孙。

北魏末年为给事中,当时四方多事,李浑于是称病,自求为青州征东府司马,携母亲妻子全家避居青州。不久之后,爆发河阴之变魏孝庄帝永安初年,担任散骑常侍。魏节闵帝普泰年间,担任征东将军、都官尚书东魏时,出使南梁。得到梁武帝萧衍赞赏,回国后为东郡太守,贪污被弹劾,于是征还。北齐取代东魏,李浑参定禅代礼仪,齐文宣帝将他赐爵泾阳县男,位太子少保。参与删定《麟趾格》。后为海州刺史,纵容小妾郭氏贪污干政,免官。在邺城去世。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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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北齐书·卷29》,出自李百药北齐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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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齐书》卷二十九 列传第二十一
  • 北史》卷三十三 列传第二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