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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渾 (涇陽縣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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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渾(?—?),字季初趙郡柏人(今河北隆堯西)人,李靈曾孫。

北魏末年為給事中,當時四方多事,李渾於是稱病,自求為青州征東府司馬,攜母親妻子全家避居青州。不久之後,爆發河陰之變魏孝莊帝永安初年,擔任散騎常侍。魏節閔帝普泰年間,擔任征東將軍、都官尚書東魏時,出使南梁。得到梁武帝蕭衍讚賞,回國後為東郡太守,貪污被彈劾,於是征還。北齊取代東魏,李渾參定禪代禮儀,齊文宣帝將他賜爵涇陽縣男,位太子少保。參與刪定《麟趾格》。後為海州刺史,縱容小妾郭氏貪污干政,免官。在鄴城去世。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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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北齊書·卷29》,出自李百藥北齊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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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齊書》卷二十九 列傳第二十一
  • 北史》卷三十三 列傳第二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