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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浩 (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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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浩(15世纪—16世纪),克浩福建漳州府龙溪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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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浩为人严正刚毅,正德二年(1507年)中式福建乡试举人,随即母丧,三年中不入寝室。兄长去世后不参加会试,后授广东南海县知县,裁去冗费、平均徭役,令豪强失去依靠,因不顺从上级被改任南雄教授,处事不苟言笑、教导士子严肃,三年内士习丕变,以贤明获上级征召代理知府,不久因父亲去世回乡;服阕之后调任衢州教授,在当地劝学教化,崇尚德行,周济贫士,擢任国子监博士,官至辽王王府长史。回乡后他设立祭田,惠及族人中贫乏不能婚葬者,亦曾兴建海堤阻挡潮水,乡人立碑歌颂他,年八十三岁去世[1][2]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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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光绪《龙溪县志·卷十六·人物》:林浩,字克浩,领正德丁卯乡荐,严毅有节概,居母丧三年未尝久私室,兄殁不赴礼闱;初令南海,裁冗费、均徭役,势豪无所假借,以此取忤改教南雄,当道廉其贤檄署府篆,吏胥畏惮之,调衢州,劝学兴礼,敦崇德行,却贫士馈且周之。荐于朝擢国子博士,选辽府长史归,立祭田以公族人,给贫乏之不能婚葬者,子孙异代同居雍睦无闲,尝筑堤以障潮塞涵以蓄水,乡人立碑颂焉,卒年八十三。
  2. ^ 道光《直隶南雄州志·卷六·名宦志》:林浩,字克浩,福建龙溪举人,嘉靖初以南海令左迁教授,持身正大、不苟言笑,临财甚介、教规尤严,每中夜躬课诸生,勤惰必冠带而出,如是者三年士习丕变,后以忧去,至今称良师者必曰克浩先生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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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光绪《龙溪县志》·卷十六·人物
  • 道光《直隶南雄州志》·卷六·名宦志
官衔
前任:
谢善
明朝南海县知县
1522年-1523年
继任:
李源
前任:
萧绘
明朝南雄府教授
嘉靖年间
继任:
林坛
前任:
耿光
明朝衢州府教授
1528年-1534年
继任:
郑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