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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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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志文(16世纪—17世纪),岐峯浙江杭州府海宁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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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志文是嘉靖十七年进士查秉彝之子,隆庆元年(1567年)中举人[1],授庐州通判,署任无为知州万历八年(1580年)陞庐州同知仍掌无为州事,他爱护士民、政事完办,重视学校,创建尊经阁,扩建当中的殿堂斋庑,捐赎紫芝书院遗址充当学印山,重建迎秀楼、文笔峯培养风水,又兴建黄金墩、重修南桥、复办乡坛、修纂州志,不久地方旱灾,他亲自巡视郊野,赠与粥品钱财,并给药饵种具抚恤灾民,死后入祀名宦祠[2][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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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祖查实;曾祖查益,封按察司佥事;祖父查绘;父查秉彝,嘉靖十七年进士[4]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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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康熙《海宁县志·卷七·选举表》:明……隆庆丁卯科(举人)……查志文 号岐峯,应天中式,仕庐州同知
  2. ^ 嘉庆《无为州志·卷十四·职官志》:查志文,字岐峯,浙江海宁人,由举人通判庐阳署州篆,万厯八年以河工陞本府同知,仍掌州事,惠爱士民,政事毕举,重学校,创建尊经阁,殿堂斋庑视旧制倍拓,捐赎紫芝书院遗址作学印山,复建迎秀楼、文笔峯以培风水,又筑黄金墩、修南桥、兴里社、祀八蜡、复乡厉坛、纂辑州志,皆一时盛举,岁值旱潦疫疠,亲巡郊野,施粥布泉给药饵赈种具,拊循拯恤无不具备,伟绩昭然洵宜祀名宦云。
  3. ^ 光绪《续修庐州府志·卷二十八·名宦传三》:查志文,字岐峯,浙江海甯人,由举人通判庐阳,寻视州篆,万厯八年以河工加陞本府同知,仍掌州事,惠爱士民、政事毕举,鼎新学校、筑金墩、修南桥、兴里社、祀八蜡、复乡厉坛、纂辑郡志,皆一时盛举,值岁旱潦疫疠,施粥布泉给药饵赈种具以生活,一方拯恤之术纤悉具备,其播之舆颂者不可殚述。 州志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十七年戊戌科进士登科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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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康熙《海宁县志》·卷七·选举表
  • 嘉庆《无为州志》·卷十四·职官志
  • 光绪《续修庐州府志》·卷二十八·名宦传三
官衔
前任:
陈嘉宾
明朝无为州知州
1579年-1586年
(1580年后以府同知掌州事)
继任:
李宫
前任:
孙化龙
明朝庐州府同知
1580年-1586年
继任:
陈仲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