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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應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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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應坤
大明
籍貫直隸徽州府歙縣匠籍
字號字惟簡
出生嘉靖十一年(1532年)八月十六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吴氏
出身
  • 隆慶二年戊辰科同進士出身

黃應坤(1532年—?),字惟簡直隸徽州府歙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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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慶元年(1567年)丁卯科應天鄉試第九十九名舉人,隆慶二年(1568年)聯捷戊辰科會試第一百五十名,三甲第一百四十名進士[1][2]。授浮梁縣知縣,萬曆三年(1575年)七月選授試監察御史,四年八月實授雲南道御史,六年巡按直隸,七年二月巡按山西,九年五月彈劾寧化王府庶宗伴哥逞忿行兇,弒母殺弟。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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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黃明;祖父黃志禮,贈監察御史;父黃鏜,南京刑部郎中。母方氏(封孺人)。慈侍下。兄黃應乾,弟黃應震[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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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二年戊辰科登科錄》 
官衔
前任:
董邦樂
明朝浮梁縣知縣
隆慶年間
繼任:
龔叔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