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焘 (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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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焘

大明巡撫雲南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籍貫 廣東惠州府河源縣
族裔 漢族
字號 字若臨,號斗野
出生 嘉靖廿三年(1544年)十月二十三日
廣東河源縣
逝世 天啟五年(1625年)
廣東河源縣
配偶 娶陳氏
親屬 父李學顏,妻陳氏[1]
出身
  • 隆慶二年戊辰科進士出身
經歷
著作
  • 《河源縣儒學記》

李焘(1544年—1625年),字若临,号斗野,人称槎城之魁廣東惠州府河源縣上城石狮人(今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上城)。

生平[编辑]

广东乡试第三十七名举人,明穆宗隆庆二年(1568年)中戊辰科三甲进士,授任福建泉州府推官。先后任金华府同知,南京兵部职方司员外郎,南京工部营缮清吏司署郎中。

万历元年(1573年)得授为奉直大夫,万历六年(1578年)升任湖广衡州府知府。《湖南通志》为李焘立传曰:「…力行节俭,尝取四大礼度民所能行者辑为简仪,又手书司马光俭训刊布民间。闾里恶少,皆廉得其奸状,事发,悉实之法,民称神明」。萬曆十二年(1584年)七月升任河间长芦都转运盐使司运使,专管长芦盐务;十七年七月升任广西布政司右参政。

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三月復除湖广右参政兼佥事、整饬郧襄兵备,遷江西按察使,四十一年正月升云南右布政使,万历四十七年(1618年)正月升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云南兼督川贵兵饷,此时李焘已七十五岁。因赴任违限被弹劾,四十七年十一月辞官归乡。

李焘还乡后,倡导重修龟峰塔,亲题「龟峰古刹」四字,为后世延续了此塔。在河源兴文重教,著《河源县儒学记》。

天启五年(1625年)卒,时年82岁。

纪念[编辑]

河源上城“尊德祠”,即为纪念李焘所建,祀郡邑乡贤。今有李焘故居

家族[编辑]

曾祖李必榮。祖父李珖。父李學顏,歲貢生。母馬氏。具庆下。兄李勳、李烈、李照、李杰、李蒸。從兄李遠(貢士)。

参考[编辑]

  • 《河源县志》第三十九篇第一章,人物传
  • 《惠州府志》人物篇
  1. ^ 鄺奕俊; 李希邕; 李麟錫. 链接至维基文库 河源縣志. 维基文库. 河源. 1689 (中文). 
官衔
前任:
钟崇文
明朝泉州府推官
1569年-1571年
繼任:
羅文靖
南昌舉人
前任:
熊煒
明朝衡州府知府
1580年-1584年
繼任:
許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