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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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爱县四川省原有的一个,位于今宜宾市筠连县沐爱镇。沐爱明代建场,称木乃,系彝语译音,又称木赖,转音沐爱,因此得名。

历史沿革[编辑]

设县[编辑]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原沐爱设治局升格为县。

总统指令 统一字第八六号 三十七年七月七日(补登)(仍另行文)

令行政院
三十七年六月二十五日(卅七)四内字第二九八一五号呈,为据内政部先后呈转贵州省政府请将该省雷山设治局升县,四川省政府请将该省沐爱设治局升县,经提出院会决议通过,呈请鉴核公布,饬局铸颁该两县政府铜印由。
呈悉。准予备案。印信仰候饬局铸发可也。此令。
总   统 蒋中正
行政院院长 翁文灏
内政部部长 彭昭贤

撤县[1][编辑]

1950年解放军占领沐爱后,该地区仍按设县前建制,由高县接管。1951年,在土地改革和建政工作中,该地区所属各乡分别调整编划为高县的三个区:沐爱为第四区,落木柔为第五区,蒿坝为第七区(内务部1951年3月批准)。

这三个区多属山区,地区辽阔,距离高县县城较远,一部分边远地区离县城进300华里,较近的沐爱镇离县城也有170华里,山路崎岖;交通极为不便。当时一般反映,这三个区紧接筠连,农民赶场及各种农副产品、生活用品运销都以筠连为中心,各区往返高县都要经过筠连县城,与筠连历来关系密切,因而反映划归筠连管辖比较适宜。

于是,高县县政府遂于1952年冬向宜宾专员公署和四川省人民政府提出了将沐爱等三个区划归筠连的报告。后省人民政府通知高、筠两县上报有关材料和群众意见,以便权衡利弊。经反复斟酌,始于1953年7月批准了两县调整区划的报告。8月5日宜宾专员公署发出通知,除传达省政府批准意见外,并通知两县上报交接计划。交接时间从1953年9月15日开始。

两县划区交接工作完成后,四川省人民政府宜宾专员公署发布了布告,宣布高县第四、五、七区及所管辖的二十一个乡镇,于1953年10月全部划归筠连管辖。高县县政府也于1953年10月23日向各地、各部门发出通知:该县各系统、各部门自1953年10月25日停止对原四、五、七区的领导,以后全部由筠连进行管辖。

筠连县在办完接交手续后,决定原高县第四区(沐爱)、第五区(落木柔)区名不变,仍序列为筠连第四、五区,将原高县第七区(蒿坝),改为筠连第六区。

行政[编辑]

历任县长[编辑]

县长:程方九、锺家荣、何著勋、聂晦明

衙署[编辑]

沐爱县的衙署本为地方地主的公馆,修建于1942年(民国三十一年),六年后建成,由国民政府征用作衙署机构,新中国成立后早期也延续作地方政府机构。位于今沐爱镇荷花社区。衙署是一座木质四合院式的建筑,整个设计为木构穿斗、单檐悬山式,小青瓦屋面。由后堂、下厅、廊房、围墙、大门组合而成,坐西南向东北,占地面积约为2380平方米。

注释[编辑]

  1. ^ “高县原沐爱等三个区划入筠连纪实”,张济生,筠连县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筠连县文史资料选辑》第十三辑,1995年08月,第92-页

参考书目[编辑]

  • 傅林祥、郑宝恒.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中华民国卷》. 上海: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7年. ISBN 978-7-309-05604-4. 
  • 筠连县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 《筠連縣文史資料選輯》第十三輯. 1995年8月. 

相关条目[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