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法院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
中华民国最高法院

法院(英语:Court)是职掌审判、解决争议并解释法律政府机构,行使司法权。法院的功能在于解决人民或人民与政府间的纷争,具体表现形式包括诉讼非讼日语非訟事件程序,并最终作成裁判。在权力分立的份际上,法院还有制衡行政权立法权的作用,拥有违宪审查司法复核权力。法院的设置不尽相同,除了普通法院之外,有的还设有宪法法院行政法院或其他特殊的专门法院。

分类

[编辑]

按照体制和行政结构,可将法院分为:

以审级为标准,可将法院分为:

国际法院

[编辑]

国际争端必须循国际法院(或称国际法庭)的管道寻求解决。国际法院的判决对于力量强大的当事方往往欠缺拘束力。

参见

[编辑]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