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啸警告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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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啸警告(英语:Tsunami Warning)是猛烈地震预计会产生或已产生海啸,导致香港受显著海啸(即海啸高度比正常水位高出0.5米以上)影响,并会在3小时内抵达香港时,由香港天文台发出的警告信号。

如预料南海太平洋发生的强烈地震会引发海啸,导致香港受显著海啸(即海啸高度比正常水位高出0.5米以上)影响,而预计海啸会在三小时内抵达香港,天文台会发出海啸警告;对于有可能影响香港但在三小时后才抵达香港的显著海啸,天文台会首先发出海啸报告通知市民。此外,如香港可能受海啸影响但预料香港的海啸不显著,天文台亦会发出海啸报告通知市民[1]

2004年12月南亚海啸发生后,香港天文台在2005年9月设立海啸警告,是天文台最新设立的正式警告。此项警告设立至今仍未需要真正发出,惟独在2007年4月3日一度误发。

发出海啸警告时会显示的资料[编辑]

  • 引发海啸的地震发生的时间、位置及震级。
  • 预计海啸抵达香港的时间。
  • 估计香港的海啸高度。
  • 建议市民采取预防措施。
  • 香港当日的正常潮汐资料。(属非必要项目,提供与否视乎有否资料及与该事件是否相关)
  • 太平洋或南海其他地方录得的海啸高度。(属非必要项目,提供与否视乎有否资料及与该事件是否相关)
  • 预防措施:
    • 远离岸边、海滩及沿岸低洼地区。如身处这些地点,应前往内陆地方或地势较高的地面。如没有时间迅速前往内陆地方或地势较高的地面,可栖身于以钢筋混凝土建造的多层建筑物的较高楼层,以策安全。
    • 切勿进行水上活动。
    • 船只应远离岸边或浅水水域。如船只继续系泊于避风塘,应使用双倍的系泊用具,而所有人员均应离开船只,前往地势较高的地面。
    • 请遵照这些预防措施,直到天文台取消海啸警告为止。
    • 请留意电台或电视台广播的进一步资料。

海啸报告[编辑]

香港可能受海啸影响但预料不显著,或香港附近有迹象出现海啸,但影响香港机会不大,天文台会发出海啸报告通知市民。对于有可能影响香港,并会在3小时内抵达香港的显著海啸香港天文台才会发出海啸警告。

2006年12月26日晚上,台湾发生强烈地震,天文台首次发出海啸报告[2][3]

海啸报告会包括以下资料:

  • 引发海啸的地震发生的时间、位置及震级。
  • 说明已经或可能引发海啸,以及估计海啸抵达香港的时间。如预料海啸在香港的高度低于0.5米,亦会予以说明。
  • 香港当日的正常的潮汐资料。(属非必要项目,提供与否视乎有否资料及与该事件是否相关)
  • 太平洋或南海周围其他地方录得的海啸高度。(属非必要项目,提供与否视乎有否资料及与该事件是否相关)

误发海啸警告[编辑]

海啸警告自制定以来至今,从未实际发出,但于2007年4月3日中午天文台却因人手出错,而在“每小时温度及湿度报告”错误指出“海啸警告现正生效”[4],之后在下午12时20分更正有关资料,并在下午2时40分透过传播媒介作出道歉声明[5]

相关条目[编辑]

参考资料[编辑]

  1. ^ 香港天文台. 香港的海嘯監測. 2014-02-24 [2017-11-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1-15). 
  2. ^ 2006年12月26日天氣稿第137號 - 海嘯報告. Info.gov.hk. 2006-12-26 [2013-07-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12-08). 
  3. ^ 2006年12月26日天氣稿第151號 - 海嘯報告. Info.gov.hk. 2006-12-26 [2013-07-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12-08). 
  4. ^ 2007年4月3日天氣稿第082號-每小時溫度濕度報告. Info.gov.hk. 2007-04-03 [2013-07-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9-02). 
  5. ^ 香港天文台. 香港天文台新聞公佈:天文台為4月3日誤發海嘯警告致歉. 2007-04-04 [2020-04-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