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业
外观
王家业(16世纪—17世纪),字子立,浙江衢州府西安县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王家业是万历十六年(1588年)的举人[2],授均州知州,曾在前往武当山时遇上数十名游僧,发现当中有稚僧皱眉,于是拘留众僧人审问,得知是有女子女随父亲外任官职遭被僧人劫杀,审判后处决那些装作僧人的盗贼,人们都称他神明;又州南四士里石板滩有堤坝灌田数十顷,岁月遥远早已倒塌,他就重新修筑,人民赖以获利,立石纪念,题为“刺史王公堰”[1][3]。
引用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嘉庆《西安县志》·卷二十六·选举
- 嘉庆《西安县志》·卷三十一·循吏
- 光绪《续辑均州志》·卷八·秩官志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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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林继乔 |
明朝均州知州 1599年-1600年 |
继任: 方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