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炳璿
外观
王炳璿 | |
---|---|
大明德安府知府 | |
籍贯 | 直隶苏州府昆山县 |
出生 | 嘉靖十七年戊戌四月初十日 直隶苏州府昆山县 |
配偶 | 娶魏氏 |
出身 | |
|
王炳璿(1538年—?),字幼文,直隶苏州府昆山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隆庆四年(1570年)庚午科应天府乡试第十六名,万历二年(1574年)甲戌科会试第一百二十八名,登三甲第二十三名进士[1][2]。授上饶知县,多异政。入为刑部主事,迁员外郎、郎中,出为德安府知府。曾考校德安士子,无当意者,唯拔取童子七人,都很稚小。后七人都中第。
家族
[编辑]曾祖王银,赠翰林院编脩;祖父王同祖,曾任国子监司业兼司经局校书;父王法,曾任监生。母陆氏。慈侍下[3]。兄王炳衡(知县)。弟炳辅、炳阳、炳权、炳枢、炳昂、炳魁、炳斗。
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万历二年甲戌科登科录》
官衔 | ||
---|---|---|
前任: 齐一经 |
明朝德安府知府 万历十四年-十七年 |
继任: 黄子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