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袁黃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袁黃
大明兵部職方清吏司主事
籍貫南直隸吳江縣(今江蘇
族裔漢族
原名袁表
字號字儀甫,又字坤儀,更字慶遠
號學海,又號了凡
出生嘉靖十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1533年12月26日)
直隸吳江縣(今江蘇
逝世萬曆三十四年七月十一日
(1606年8月14日)(72歲)
直隸吳江縣(今江蘇
墓葬 中国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街道
新润村独社浜
配偶殳氏
親屬高祖父袁順、曾祖父袁顥
祖父袁祥、父袁仁
(子)袁俨,天啓五年进士
出身
  • 隆慶四年庚午科舉人
  • 萬曆十四年丙戌科同進士
著作

袁黃(1533年12月26日—1606年8月14日),原名儀甫,又字坤儀,後改名,更字慶遠學海,又號了凡[1]南直隸蘇州府吳江縣(今江蘇)人,改入籍浙江嘉興府嘉善縣万历进士,曾任主事拾遺之官,贈尙寶司少卿。崇信佛法,六十九歲時,將一生的體驗寫成著名的勸善文《了凡四訓》。

生平

[编辑]

據日本學者酒井忠夫考證,袁家祖居嘉興陶莊(明代併入嘉善縣),元末時家境富足。明初,因燕王朱棣靖難之變奪取建文帝皇位,袁家因與忠於建文帝的官員往來,被燕王抄家。袁了凡的先祖(袁順)倖免於難,四處逃亡,後定居於吳江

袁黄於嘉靖十二年(1533)十二月十一日出生于嘉善县魏塘镇,[2]袁父(袁仁)不欲其為官,而希冀其習醫。後遇雲南孔先生傳邵雍皇極經世》,並為其卜算一生之榮枯壽夭。袁黃接受孔先生之建議,放棄醫學,繼續科舉

隆庆三年(1569年)遇金陵棲霞山雲谷禪師,講行善積德,改造命運之理,還傳授給他《準提神咒》。袁黃如大夢初醒,自號為了凡,以此明其悟立命之說,不欲落凡夫窠臼之志。袁了凡曾做記功、過的表格,稱之為「功過格」,功過格在晚明甚為盛行,[3]劉宗周弟子張履祥更稱“竟為近世時人之聖書。”[4]

隆庆四年(1570年)中举人万历十四年(1586年)登進士第三甲第一百九十三名,任寶坻縣令。後升为兵部职方司主事。此時日本对朝鲜发动侵略战争萬曆朝鮮之役,随经略宋应昌、提督李如松率兵入朝鮮。李如松与日倭谈判,佯稱將赐厚禄,日倭信以为真,没有设防。如松遂袭破日倭於平壤。袁了凡認為李如松此舉有损国威,并斥责其部下滥杀无辜,冒领军功。[5]倭兵袭击袁了凡,了凡以三千兵力击退之,而李如松却败於倭兵。万历二十一年,李如松以十项罪名弹劾袁了凡,袁了凡被停职返鄉。居鄉期間又参与编修《嘉善县志》等。卒年七十四歲。天啟三年(1623年),吏部尚書趙南星追敘袁黃軍功,贈尙寶司少卿(從五品)。[6]

著作

[编辑]

所著《了凡四訓》,享譽後世,並被拍成大型《了凡四訓電影》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與《了凡四訓電視劇》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另现存《袁了凡文集》共收入袁了凡著作17种,包括:训儿俗说、静坐要诀、祈嗣真诠、袁生忏法、静行别品、河图洛书解、劝农书、皇都水利考、诗外别传、历法新书、宝坻政书、禹贡图说、了凡四训、摄生三要、两行斋集、群书备考、史汉定本等。

評論

[编辑]

王夫之曾批袁了凡對於經義的解釋,識見狹小,引人錯誤。[7]

纪念建筑

[编辑]

袁黄纪念馆

参考文献

[编辑]

引用

[编辑]
  1. ^ 《嘉兴府志》:袁黄,号了凡,博学负才名。万历丙戌进士,授宝坻令,赋役繁累,积逋巨万,条奏蠲除,乞减旧额。升兵部职方主事,时东征关白,赞画军前,平壤之役,李如松诱倭报捷,诸将窃级争功,黄以三不可,面折不挠。会有幕客冯仲缨习朝鲜事,黄使往谕之,倭遂服。同列刘黄裳忌功,与李如松构衅,谪归。闭户著书,力行功过格。尤精象纬历法,参订古今图史及舆地医卜,刊刻成书。子袁俨,字若思,能绍家学,登天启乙丑进士,令高要,邑疲剧,以勤劳卒于官,民感之,立祠奉祀。
  2. ^ 章宏偉:〈袁了凡生卒年考〉,《中國道教》,2007年,6期
  3. ^ 《吳江縣志》稱:“萬曆以來,李贄、袁黃之說盛行於世。”
  4. ^ 《楊園先生全集》卷五
  5. ^ 彭紹升〈袁了凡先生傳〉載曰:“提督李如松,以封貢紿倭,倭信之,不設備,如松遂襲破倭於平壤。”
  6.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426:袁黃,字坤儀,一字了凡,吳江人。萬曆十四年進士,知寶坻縣,有善政,擢兵部主事。日本侵朝鮮,佐經略宋應昌軍往征,多所策畫,中察典免歸。黃博學尚奇,凡河洛象緯律呂水利戎政,旁及句股堪輿星命之學,莫不究渉。有兩行齋集、曆法新書、皇都水利、評註八代文宗、群書備考。嘗導人持功過格,鄕里稱為愿人。
  7. ^ 王夫之《薑齋詩話》卷下:“詩之有皎然、虞伯生,經義之有茅鹿門湯賓尹、袁了凡,皆畫地成牢以陷人者,有死法也。死法之立,總緣識量狹小。如演雜劇,在方丈台上,故有花樣步位,稍移一步則錯亂。若馳騁康莊,取塗千里,而用此步法,雖至愚者不為也。”

书目

[编辑]
官衔
前任:
管應鳳
明朝宝坻县知县
萬曆年間
繼任:
張兆元
乌程贡生
以通判署县事